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区纪委监委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一、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原书记、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委员会原党组书记陈晓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问题。2021年至2025年,陈晓华多次违规收受私营企业负责人所送红包、消费卡和礼品;外出旅游时的车辆租赁费用由私营企业负责人支付。陈晓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广东新控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新会双水发电(B厂)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谢江违规收受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3年至2024年,谢江多次违规收受私营企业负责人、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违规借用私营企业负责人车辆,相关费用由私营企业负责人支付。2024年11月,谢江被免去公职。谢江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中央八项规定是党中央徙木立信之举,是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标志性措施,必须一抓到底、毫不松懈。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始终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和恒心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持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带头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抵制歪风邪气,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节假日期间“四风”特点,深化风腐同查同治,系统纠治各类“四风”顽疾,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