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预防工作作风突出问题,新会法院以审务督察工作为抓手,以督促改、以改提效,推动审判执行业务规范化管理,着力打造工作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一、制定“体检”方案,常态化开展工作作风检查
为适应人民法院新形势及审务督察工作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新会法院工作作风建设,新会法院出台《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审务督察小组工作办法(试行)》。一是搭建专门工作团队。成立4个审务督察小组,每个小组由4名成员组成,涵括民事刑事审判、执行业务范围,由1名资深法官担任组长。二是明确审务督察工作权限。审务督察小组在院党组领导下,在督察室组织下行使审务督察职权,通过现场检查、听取干警意见、回访办事群众或律师、抽查工作台账和卷宗档案,以及查看庭审直播平台、庭审录音录像、监控视频等多种方式,查究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落实专项督察任务,并提出审务督察建议等。
二、“体检”方式灵活多样,为工作作风“把脉问诊”
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贯彻以预防、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一是加强审务督察。新会法院把审务督察事项分类分项细化成7大项、40小项,涵盖党建工作、司法便民、作风建设、庭审规范、司法形象、安全保障、内务管理等方面。自2022年开始,每季度开展“常态化+专项”督察工作,对全院各部门进行检查,实现党务审务内务作风检查全面覆盖。二是深化作风督察。对在第一季度审务督察过程中发现的22项苗头性问题、细节性问题和不恰当现象,及时提出建议,检视整改、查漏补缺;通过对庭审、诉讼服务和裁判文书制作上网等工作存在的工作作风突出问题进行查摆并集中整治;同时,强化信访案件核查,收集与工作作风的相关情况,对信访反映的问题和领导交办的问题进行随时督察,实现工作作风整治全面覆盖。
三、运用“体检”结果,举一反三防治“病痛”
坚持“抓早抓小,有病就治”,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运用审务督察的结果。一是知人见事通报督察结果。坚持直面问题不回避原则,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工作不规范问题,以通报为牵引,启动自查自纠,主动找不足补短板,并由督察室和审务督察小组跟踪督促整改。二是按需发出《督察建议书》。对侵害群众利益、有损法院形象、违反审判纪律等问题,报分管督察工作院领导批准后,向问题部门或人员发出《督察建议书》并提出限期整改,被督察对象应在期限内反馈整改情况,同时纳入年终岗位职责考评。三是及时提醒防微杜渐。对在审务督察和办理信访举报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微杜渐,推动影响审判机关形象的顽瘴痼疾彻底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