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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亮派驻“探头” 提升监督实效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始终坚持边学习、边工作、边总结,传承纪检监察机关对党绝对忠诚的根脉本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立足本职做好派驻监督各项工作。以下是我从事派驻纪检监察工作以来总结的几点体会:

一是坚持政治监督定位。派驻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一环,是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重要举措。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利用“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高效履职,发挥监督“前哨”“探头”作用,与其他监督形式同声相应、同频共振,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把准政治监督方向,准确把握被监督单位主要职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推动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如为督促区教育部门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新会5间学校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二是推动监督寓于日常。把监督融入日常工作中,充分利用驻点办公、参加会议、督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等工作契机,深入到被监督单位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开展监督,把派驻纪检监察组打造成“不走的巡察组”。如通过督查新会区科工商务局党组等6个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发现存在问题24个,通过即场反馈、动态更新、常态化跟进等方式督促巡察整改见实效。同时,将调研与察访融合起来,将督导与检查贯通起来,围绕被监督单位的重点工作,深入一线现场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纠正偏差、督促落实,今年以来,开展调研和监督检查15次,撰写报告和信息5份。紧盯“关键少数”,强化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干部的监督,围绕遵守党纪国法、坚持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作风建设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选人用人情况的监督,严格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作风关。定期分析研判各被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处置所辖范围的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出具廉政意见9份,办结问题线索6条,线索转立案2件,追回涉案款项超13万元;发出工作意见函2份,督促被监督单位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机制、堵塞漏洞。

三是强化监督能力培养。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常态化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等培训教育,积极参加“葵乡清风”讲坛集中学习,主动在“室组地”联动办案实践中学习,不断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能力、审查调查工作能力,增强日常监督检查、处置问题线索、运用纪法规定、思想政治工作等本领。同时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制度流程,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切实扎紧权力笼子和制度篱笆,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区纪委监委 谈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