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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用活《规则》 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以来,我带领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成员,围绕《规则》的指导思想、核心内容、组织领导等方面内容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通过学习,我对派驻工作的重点、范围、程序等加深了认识,明晰了工作定位和职责,为不断提升派驻监督实效奠定了基础。

一是坚守政治定位,履行政治监督使命。强化派驻监督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政治监督的重要一环。找准政治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我们派驻机构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要牢记政治监督职责,胸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比如“六稳”“六保”、疫情防控、教育“双减”等政策,履行好监督职责,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注重政治监督实效,准确把握各综合监督单位的主要职责,推动相关单位党组(党委)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一旦发现在贯彻落实中存在相关问题,及时严肃指出,督促立即整改。

二是牢记监督职责,把监督寓于日常工作中。《规则》第12条至17条对派出机关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指导作了规定和细化,指出派驻机构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力量的有效延伸。作为派驻机构,我们要充分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开展监督,在日常监督过程中,要利用驻点办公、参加会议、座谈交流等工作契机,将监督检查与督导贯通起来,对各综合监督单位承担上级的重大任务,挺到第一线进行现场监督、实地察看,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纠正偏差。同时,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强化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及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问责。此外,还要将巡察整改监督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把派驻机构打造成“不走的巡察组”,进一步压实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巡察整改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斗争本领。除了《规则》第28条至第30条规定的查办案件职能之外,《规则》还规定了派驻机构需要履行的其他职责和要求,比如监督驻在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等工作,支持督促推动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开展有关专题研究、专题会商,等等。要扎实做好上述工作,擦亮派驻“探头”,必然要求派驻机构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敢于善于斗争的派驻干部队伍。因此,我们要以学习贯彻《规则》为契机,注重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学习的自觉性,重点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不断改善知识结构,持续深化学习法律、经济、管理等知识,做到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干部自我管理和约束,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正确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坚决防治“灯下黑”。(区纪委监委 谈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