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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纪于心、执纪必严、守纪自觉 从严从实做好案件审理工作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近期,我认真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对纪检监察干部加强自身纪律建设更好履行纪律部队职责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学纪明纪,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纪律规矩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学习好党的纪律规矩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必修课、常修课。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从而增强学习贯彻党规党纪的自觉性。要以党章为核心进行学习,抓住党的纪律、规矩的总源头,全面覆盖其他党内法规学习,切实将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通过学习、理解、掌握党章党规党纪,不断强化自身的纪律规矩意识,为自己底线、红线,自觉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

二是执纪用纪,切实维护纪律刚性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认真,要害是从严。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对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规定和规章制度作出专门部署,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要不断巩固和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常态化成果,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监督执纪的全过程,坚决维护纪律规矩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以有力的举措让铁纪“长牙”、发威。具体到自己从事的案件审理工作,要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监督制约职责,坚持实事求是,把准违纪违法案件的事实情节,把好证据、程序关和定性量纪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公平公正地执纪用纪,确保尺度统一、力度不减。要做实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加强对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进监督,确保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坚决防止虎头蛇尾、前紧后松。要通过“暖心回访”加强对受处理处分干部的教育关怀,全面把握好执纪用纪的尺度、力度、温度,既树立纪律的权威,又增强党员干部对纪律的信任感。

三是遵纪守纪,以铁的纪律约束自己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执纪的主力军,肩负着时代赋予的重任和使命,必须做党规党纪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决捍卫者在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上作表率。要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八小时之内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用权,八小时之外严格约束自己。种种案例表明,党员干部“破法”都是从“破纪”开始的,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在监督执纪过程中汲取经验,提高执纪执法的能力水平,还要从案例中汲取教训,加强自身的廉洁建设,始终在忠诚干净担当走在前、带好头。(新会区纪委 赵宇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