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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监督巡察整改工作做深做细

   2021年以来,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按照区纪委监委关于完善“巡驻联动”整改督查机制的工作要求,对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供销社、区残联和区总工会等5个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不断督促巡察整改措施落深落细,推动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做好做实。   

  一是发挥派驻优势,加强日常提醒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着力打造成“不撤走的巡察组”,通过在五个部门的党组会、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上多次强调落实巡察整改的重要性,提醒相关党组织要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认真分析整改工作存在问题,明确整改职责任务,一个一个问题对照检查、过关销号,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等形式主义行为。

  二是做实专项监督,强化整改督查。按照区纪委监委工作部署,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五个部门党组织进行巡察整改专项督查,通过调阅资料、随访座谈、实地检查等方式,深入督查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推动重难点问题整改、深化标本兼治等情况,着力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党组织及其主要领导是否存在整改责任不落实、推动整改工作不力、敷衍整改等问题,共发现问题26个,提出意见建议20条,形成专题报告5份。派驻纪检监察组还对五个部门党组织的问题整改情况持续跟踪督查,落实对账销号,确保巡察发现问题真正整改到位。

  三是加强约谈提醒,提升整改实效。派驻纪检监察组以约谈部门“一把手”、列席党组会等形式,向五个部门党组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多次强调巡察整改有关工作要求,督促相关党组织深刻分析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原因,深入研究整改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限期内完成整改任务。据统计,2021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巡驻联动”督促有关单位党组织提醒谈话人员59人次,批评教育33人;排查廉政风险点41个,落实防控措施99项;出台规章制度47个,完善规章制度3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