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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以参加会议“小切口”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以来,新会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深入贯彻落实《规则》要求,用好“参加会议”这一日常监督方式,强化“派”的权威,发挥“驻”的优势。

“有关会议议题、时间、地点等需在召开会议前2天报送至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严格按照《新会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指引(试行)》的有关要求,严格把好会前关,提前审核有关会议议程,对落实“第一议题”要求不到位、议题不符合上会条件等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规范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党总支)会前准备工作和会议程序,推动提升会议质效。

在参加或列席会议期间,驻区教育局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情况、“三重一大”问题决策过程等,强化监督,及时指出存在问题。一方面做好现场反馈,要求立行立改。比如,针对某校党委书记兼任纪委书记等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及时提出纠正建议,督促其按要求配好纪委书记;针对某校召开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时,存在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走过场”、表扬多指正少、“辣味”不足等问题,当场反馈意见,督促该校党委迅速整改,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升会议实效。另一方面,对存在问题跟进监督,督促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比如对公务用车管理存在的漏洞和廉政风险隐患,督促有关学校及时完善和修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细化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流程等。

2022年7月以来,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共参加或列席驻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督导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39次,及时反馈、处理问题种类11项,进一步压紧压实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