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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917日至11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财政局进行了巡察;1219日,区委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局党组巡察整改的情况予以公布。

一、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巡察整改责任担当

(一)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区委开展巡察工作,是对财政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巡察组对财政局的工作评价客观公正,指出的问题一针见血,提出的意见深刻到位,具有极为重要的指导帮带作用。局党组全面接受巡察意见,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决策部署上来,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履行主体责任,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强化组织领导。巡察反馈会后,迅速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和各责任股室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牵头抓好整改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巡察整改期间,财政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统筹部署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3次、组织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研究整改方案,把控整改进展,研究解决整改工作难点,有力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三)狠抓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中央、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制定《中共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七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具体问题制76条整改措施,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每个问题有人认领,每项任务有人主抓。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整改1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16项;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41人次,其中批评教育9人次、提醒谈话32人次,巡察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二、 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 对“传达学习中央精神及上级部署不主动不扎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8921日印发《新会区财政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巡察开展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7次,除其中3次党组会议因为是区委组织部临时进行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未能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外,其他14次党组会议都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增强了局党组对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2019129日预算股牵头组织各股室负责人召开专题座谈会,认真学习省、市人民政府2018年印发的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有关文件精神,同时对我局草拟的《关于深化区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进行深入研讨,充分听取股室意见并作进一步完善,于2019325日上报区政府审议,目前,该《意见》正在政府审议阶段。三是切实贯彻上级关于防范金融风险的部署,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的金融风险防范,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编制《新会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于2019128日经新会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结合我区实际,巡察反馈后先后向区政府报送《关于新会区存量隐性债务化解情况的汇报》、《关于提请新会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等报告材料,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草拟《新会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于2019326日上报区政府审议,目前正在政府审议阶段。

2. 对“党组成员分工独立,合力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9110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对存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并落实整改,要求各班子成员在党组会议上加强对分管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通报,并指定办公室主任不定期收集、形成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总材料,在领导班子范围内予以通报。巡察反馈以来,班子成员在党组会议上累计通报重点工作情况11次,办公室发出通报材料2份,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的工作了解,增强了班子合力,更好地发挥班子领导作用。二是结合机构改革工作进程,局党组及时研究领导班子分工调整,2019219日印发《关于新会区财政局领导班子分工调整的通知》,除预算、国库等重要业务分管领导暂未作调整外,其他业务基本已调整领导分工,切实改变班子成员长时间分管相同领域或业务情况。

3. 对“党组议事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9118日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熟悉掌握党组职责、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等方面的重要内容,增强领导班子落实党组议事决策程序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巡察开展以来,召开17次党组会议,会议严格按照要求召开,会前,按要求把议题和内容发给各党组成员,会中,按要求议事决策,杜绝非党组成员参与表决情况,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二是规范做好党组会议记录2018年以来没有发生参会人员和记录人员没有签名情况,党组会议记录由党组书记及时审阅。

4. 对“部分大额资金的使用未经党组研究”的整改情况。

一是由分管领导针2016年、2017年期间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党组研究的问题,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通过谈话,相关人员诚恳接受巡察指出的问题,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全面剖析,并表示将以此为鉴,严格执行大额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做好本职工作。二是结合本部门实际,于2019214日修订完善《中共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党组工作规则》和《中共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试行)》,明确5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必须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巡察反馈以来,我局5万元以上经费支出共6项,全部经党组会议研究后再进入支付程序。

5. 对“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前期对新一轮镇级财政体制的调研工作和专题会议,结合最新镇级财政运行数据进行大量的测算,拟定新一轮镇级体制思路,在2018年第三季财政所长会议上就相关问题进行解读,并先后于201812月和20193月将新一轮镇级财政体制思路,特别是针对会城和经济开发区的财政体制建议向区主要领导汇报。鉴于机构改革等情况,根据区领导意见,镇级财政体制制定工作暂时放缓,待机构改革有关事项明确后进一步完善再报区政府审议。二是加强与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参与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平台建设的有关工作,及时分析财政收入动态。巡察开展以来,已草拟了4财政收支分析报告,以及结合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编写了《新会区关于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对财政收入影响的报告》专题报告,均已上报区政府,为区政府决策提供数据分析。

6. 对“执行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统筹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经认真自查,区财政局于20171222日将结余资金174.74万元全额缴回国库后,没有再发生结余资金未清理上缴情况。二是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加强提醒教育。由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国库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通过谈话,相关人员认真对照巡察指出的问题,深刻反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识到加强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统筹监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表态迅速落实整改并长期坚持整改成效。三是201917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统筹的通知》,组织194区直预算单位完成自有账户存量资金的清理工作。经核实,其37个预算单位须清理上缴财政存量资金,金额合计6,104,502.44元,截至目前,已全部上缴国库,完成率100%

7. 对“财政预算资金绩效监管措施不实”的整改情况。

一是由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通过谈话,相关人员诚恳接受巡察指出的问题,也充分认识到对本职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够,工作力度抓得不紧等问题,在剖析问题后,均表示将切实整改。二是巡察反馈后,迅速将2017年和2018年共17个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15个项目单位,要求项目单位对照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区环保局、区农业农村局(原农林局)等5个单位已按照报告提出的问题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区农业农村局(原农林局)、区水利局(原水务局)等2个单位已按照报告提出的问题对完工项目资料完成归档整理;区残联、区科工商务局(原经济信息和商务局)等2个单位已完成对资金使用率低问题的整改;其余单位也已按要求对报告指出的问题和建议逐一分析和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情况报告。三是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监督问责,拟订《新会区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经征询区直有关单位意见后,于2019124日上报区政府,目前该《暂行办法》正在区政府审议阶段。

8. 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一是由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人事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通过谈话,相关人员对巡察指出的问题都诚恳接受,深入剖析原因,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加强了思想认识。二是修订完善《中共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主要是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以及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区委作专项汇报。巡察开展以来,组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4次,向区委专项汇报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情况1次,并及时做好春节前意识形态安全研判布置工作。三是根据新的领导班子分工及时调整局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党组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室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对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四是2019120日,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信息员、网络管理员工作会议,再次明确各自责任,严格执行上网信息的审批程序,落实对外公众平台传播信息的安全性、正面性的保障措施。巡察开展以来,立足财政职能,编发政务网站信息109条、政务微博信息253条、政务微信信息260条,信息发布量居区直部门前列,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正能量,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9.对“重业务、轻党建,主责意识不强”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911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对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主动认领,深入剖析原因并落实整改,牢固树立既重业务更重党建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明确每年不少于2次研究部署全局党建工作,巡察开展以来,局党组听取党建工作汇报1次、研究部署党建工作3次,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三是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不少于1次集中研讨。巡察开展以来,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其中对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林应武书记在江门市领导干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李希书记在江门调研时讲话精神等学习内容进行班子研讨交流3次。通过理论学习,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的主责意识,深刻认识财政工作面临的各种新形势、新矛盾,准确把握新使命、新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新气象、新作为。四是针对中心组学习记录不规范问题,由分管领导对人事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通过谈话,相关人员针对问题进行自我剖析原因,对规范中心组学习记录工作提高了思想认识,整改至今的中心组学习记录,都做到参会人员及时签到,主持人、主讲人和记录人等要素记录齐全。

10.对“领导班子成员党性弱化,个别班子成员参加党支部活动较少”的整改情况。

2019110日召开财政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剖析原因,拟订整改措施39条,截至目前,已全部落实整改并长期坚持整改成效。二是由党组书记对多次缺席党支部活动的党组成员进行提醒谈话。通过谈话,相关党组成员对巡察指出问题诚恳接受,自我反省,表示今后将严格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三是根据领导班子分工调整,2019314日制定并印发《关于制定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明确班子成员履行抓党建工作职责,例如将基层党建与分管业务一起抓、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党组织生活等,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四是领导班子成员积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巡察反馈以来,各班子成员累计参加组织生19次,讲党课1次,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表率作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1.对“基层支部党建薄弱”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9111日召开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会,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围绕述职内容,主动“亮丑”,指出存在问12个,梳理整改措施14条并切实整改,通过评议,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再提升。二是2019215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各党支部书记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关于严格区直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领会工作要求。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巡察反馈后召开局机关党委班子会议2次、党支部会4次、支委会12次、党小组会50次,均按照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四是机关党委每季度不定期组织检查各支部开展谈心谈话情况,督促谈心谈话经常开展。巡察反馈后,机关党委组织检查各支部谈心谈话情况1次,截至20192月各支部围绕党员思想动态和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建议等,累计开展谈心谈话192人次。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既了解干部个体情况,又听取了干部的意见建议,增进了领导与党员之间的相互沟通和思想交流。五是丰富党员学习教育的方式,提高学习效果。巡察反馈后,通过在组织生活会上针对基层党建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基层支部党员微信群;编发6期《新会区财政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简报》;动员182学员注册了“学习强国”App,其中122名在职党员至331日人均学习积分已超2000等等,不断提高学习效果,党员干部对党的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有了较大的进步。

12.对“股级职务任免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9118日组织局班子成员和人事股认真学习相关选人用人制度,熟悉程序要求,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压实党组责任。二是由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由分管领导对人事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通过谈话,相关人员对巡察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并细致地剖析问题原因,对规范干部任免程序提高了思想认识,并表示切实整改。三是立行立改,巡察开展以来,局党组研究人事工作8次,其中涉及干部提任、转任7人次,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有关任免程序,各党组成员分别发言,“一把手”末位表态。四是党组会议记录不够详细的问题得到根治,比如:表决时,详细记录每位成员发言内容,没有发生以“全部同意”代替党组成员表态发言的现象。五是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我局属下事业单位人员的晋升程序,巡察开展以来,组织人事股严格对照《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号)有关程序要求,办理事业单位岗位晋升1人次。

13.对“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由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由分管领导对人事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通过谈话,相关人员诚恳接受巡察指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进一步提高了对规范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2019118日组织分管领导、人事股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强化人事管理干部的服务理念和程序意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三是加强人事档案管理人员配备,目前,新配备的2年轻干部已到位。四是针对干部人事档案未能及时补齐相关资料问题,由人事股迅速组织补充完善,截至目前,涉及应补充档案材63人,已全部完成材料补充工作,补充人事档案材料182。五是2019214制订《新会区财政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使人事档案材料的建立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推动本局干部人事档案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巡察开展以来,我局属下事业单位调入工作人员1名,人事股严格按照新制定的《新会区财政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有关程序和工作要求,对调入人员的档案材料进行核查,并及时告知原单位补齐相关资料,确保人事档案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14. 对“干部队伍建设不足”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大发现、培养年轻干部力度。为进一步提高年轻干部的组织和协调能力,由团支部干部牵头负2019123日举办的2018年度财政系统工作亮点展示会,既为年轻干部展示才华搭建了交流平台,也为党组发现、培养年轻干部创造了条件。二是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巡察开展以来,组织干部参加了2018年江门市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培训班、意识形态安全专题报告会等专题教育累计约250人次,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累计约50人次,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水平,提升干部履职能力。三是20181221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向区妇联推荐年轻女干3人次,为年轻干部晋升进一步畅通渠道。四是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巡察开展以来,已完成干部职工交流轮9人次;结合机构改革工作进程,对财政局干部任现职现岗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列入交流轮岗计划共28人,拟定《财政局人员岗位(职务)调整方案》,经201944日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目前正按程序组织实施。

15. 对“出国(境)管理制度执行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9118日组织分管领导和人事股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刻领会和掌握文件精神以及熟悉程序要求。二是由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教育,由分管领导2015年至2018年期间违反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的7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1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通过谈话教育,相关人员都诚恳接受巡察指出问题,剖析原因,对严格落实出国(境)管理制度提高了思想认识,并切实整改。三是对集中保管的出国(境)证件建立数字化管理台账,统一编号,实现专人、专柜保管,加强管理。四是2019214修订完善《新会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办法》,切实做到严格备案、严格审批、严格管理。巡察反馈后,共10人次因私出国(境),均严格按照因私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6.对“落实‘两个责任’虚多实少,日常管理宽松软”的整改情况。

一是由党组书记对分管的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该班子成员诚恳接受巡察指出问题,剖析原因,表示今后将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对财政干部队伍加强日常管理。二是加大对上班迟到情况的督查力度,201931日发出《关于加强上班纪律监督的通知》,由人事股、办公室等职能股室不定期对上班迟到情况进行检查,巡察反馈以来,已组织检2次,检查结果显示我局工作人员上班迟到情况已有较大改善,但个别同志仍有上班迟到现象,对此,由分管领导对4名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批评教育,相关人员对迟到问题进行了深刻检讨,认识到自身存在的思想松懈和纪律松懈问题,并表示切实整改。三是举一反三,对长期抽调参加外单位工作的人员进行跟踪管理,由分管领导对存在迟到、早退和较少参加党组织生活问题1抽调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谈话,该同志进行了自我反省,认为自身自律意识不强,思想有所松懈,并表示今后要加强对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思想认识,切实落实整改。四是针对党员干部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不力问题,结合我局实际,2019214日制订《新会区财政局加强对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的暂行规定》,严格备案程序,加强廉政监督。巡察开展以来,我局有3名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都已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备案程序,及时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备。

17. 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存在漏洞”的整改情况。

一是由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由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由分管领导对20161月至20176月期间医疗费用报销金额较大的6名同志以及2017下半年仍办理医疗费报销的1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通过谈话,相关人员对存在问题有了深刻认识,均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单位有关规章制度,切实落实整改。二是2019214修订完善《新会区财政局财务支出管理办法》、《新会区财政局误餐费、夜餐费审批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201911日起实施,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项支出严格按规定范围和要求列支。三是对公务接待支出加强监管,20191—3月,发生业务接待费9笔,金额合计7,251.00元,均按照规定附来访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并使用公务卡或通过转账方式结算,发票使用单位规范名称。四是禁止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等,严格执行部门预、决算公开制度,2019年部门预算已于2019220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预决算统一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强化对“三公”经费的社会监督。五是针对20177月起我局停止办理干部职工医疗报销后,于2017年下半年仍发生并已列支的医疗报销447.28元,已于2019129予以追回,并作入账处理。

18.对“纠正‘四风’不力”的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落实本单位问题整改。(1) 2019110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组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包括“四风”问题等进行深刻反思,拟订整改措39条,截至目前,已全部落实整改并长期坚持整改成效。(2) 2019118日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明确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3) 2019214日重新修订并印发《新会区财政局财务支出管理办法》,取消将酒水、茶叶等列为业务支出项目,明确支出范围和审批程序。巡察反馈意见以来,我局没有再发生购买酒水、土特产以及在周末和节假日发生接待费用等问题。

二是切实履行监管部门职责,加强对部门(单位)无公函公务接待监管力度。(1) 结合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促进单位内控管理。截至目前,全区392个单位已全部建立健全了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通过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增强单位防控机制的内部管理能力。(2) 指导、督促区直各部门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制度,加强部门“三公”经费(含公务接待费)的社会监督。目前56个区直部门已于2019220日全部完成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工作正在组织实施当中。(3) 2019125日印发《关于加强现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经统计,20191月各集中支付单位接待费支出合48,347.32元,其中使用现金结算11,925元,对比去年同期公务接待费同比下降55.46%,其中现金支出比例下降19.87%

(四)相关区属国有企业监督指导不力方面

19. 对“企业党组织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一是指导、督促江门市新会银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海发展公司)、江门市新会土地开发公司、江门市珠西枢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及江门市万胜皮制品有限公司4家区属国有企业根据隶属管理关系和党员数量,于2019221日经区公有企业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完成联合党支部组建工作。二是结合区属“一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推进党组织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一肩挑”管理。目前4区属“一级”国有企业(银洲湖水业集团、广东新会水务有限公司、银海发展公司、基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均已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落实党组织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一肩挑”管理。三是要求区属公有企业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将发展党员数、培养提拔干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落实发展党员工作以及提拔任用工作。截20192月底,向各基层党组织提交入党申请书38人,已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5人。

20.对“银海发展公司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整改情况。

一是由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由分管领导对银海发展公司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人员诚恳接受巡察指出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深了思想认识,并表示切实落实整改。二是2019118日,局分管领导组织原区公资办和银海发展公司相关人员召开整改工作会议,对2015-2016年发生的无公函接待支出,督促银海发展公司积极与对方单位沟通,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今后严格按规定列支公务接待支出。目前,银海发展公司已补充完善公务接待来访公12、外出学习邀请1份。20191—3月,银海发展公司发生业务接待费10笔,金额合计5,324.00元,均按照规定附来访单位公函,发票使用单位规范名称,没有发生公款购买酒水、土特产情况。三是加强对区属公有企业监管力度,巡察开展期间,于20181011日印发《关于对区属公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的通知》,对区属公有企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制度检查,督促区属公有企业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474份,新建制度13份。

21. 对“物业租赁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存在问题,督促区财华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华公司)组织相关人员2019130真学习了《新会区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深刻领会贯彻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二是2018年以前租金定价没有经过中介机构评估以及个别物业出租存在现金收取租金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对财华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谈话,该同志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加深了认识,并认真剖析原因,表示将严格执行资产租赁相关管理规定,规范财华公司资产管理。三是为进一步规范财华公司管理的公有资产出租行为,督促财华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草拟了《新会区财华公司资产租赁管理办法》,经集体研究决定后于2019219印发实施。经组织财华公司认真自查,20181月起,财华公司公有资产出租已严格执行以中介机构评估价作为参考依据,报财政局审批后实施;从20191月起,财华公司出租公有资产的租金均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收取,没有再发生现金收缴情况。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实效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攻坚,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深知巡察整改是一个长期持续推进的过程,下一步将继续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持续深入推进巡察整改,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实效,推动财政各项工作在新时代取得新成绩。

(一)持续抓好巡察问题的整改落实

结合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继续查找问题、剖析根源,不断整改提高。对已经完成的整改问题,持续巩固深化整改实效,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对未能整改到位或正在整改的问题,坚持巡察整改力度不减、劲头不松,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二)健全完善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贯彻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在深入整改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机关作风建设、经费使用管理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财管事的长效机制,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三)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坚持从局领导班子做起,率先垂范、真抓实干,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动全区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0)6666161;地址和邮政编码:新会区尚志街4号,529100;电子邮箱:xhczjrsg@163.com

 

 

 

                   中共江门市新会区财政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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