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2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党支部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2019年2月14日,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党支部作了反馈,指出我单位存在的问题19个,其中“党的领导作用弱化,‘四个意识’不强”方面问题7个,“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方面问题3个,“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廉政风险防控不严”方面问题9个。2019年4月1日,经区委组织部任命,我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已配齐。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围绕巡察反馈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局巡察整改的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我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三方面19个问题进行整改,共召开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会议6次,提出具体整改措施86条,建立和修订相关规章制度42个。坚持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对干部进行谈话提醒5人,责令上交书面检讨4份。经过认真整改,党员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提升,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19个问题,正在整改3个,已整改完成16个并列入长期坚持事项,整改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
(一)对“党的领导作用弱化,‘四个意识’不强”的整改。
1.关于“传达学习中央精神及上级党委纪委精神领悟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新会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党组2019年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并严格依照《学习方案》开展学习,切实保障学习系统性、全面性。截止5月底,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已按照《学习方案》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学习共计4次,参与学习人员均表示学习效果显著,对文件理解更深刻;二是组织对“两个维护”和“三重一大”等党建知识和决策制度进行学习共2次。2月20日学习1次,4月11日学习1次,参与学习的局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均透彻理解了相关内容并表示以后会加强党建知识学习,严格遵守“三重一大”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利用“学习强国”APP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建知识学习,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每月“学习强国”排名落后的同志开展提醒谈话,督促其合理安排时间加强学习,目前所有同志的学习积极性都得到加强,学习积分迅速提高。
2.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重新修订完善《三重一大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和《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对大额资金进行明确,规定5000元以下财务支出由分管领导签批,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经财务分管领导审核后,交主要领导签批,10000元以上的大额资金支出必须经过党组“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2019年4月—5月20日,我局发生财务支出共25笔,其中5000元以下财务支出19笔,5000元以上及10000元以下财务支出5笔,党组会议研究大额资金支出事项1笔,为办公室装修尾款366757.32元的支付,所有财务支出均符合《三重一大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和《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二是4月16日在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由局党组书记就“‘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带头作批评与自我批评。会上,各党组成员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均表示已认识自己工作的不足,以后会坚决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对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提交党组会议研究;三是在4月11日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办公室、财务人员对修订后的《三重一大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和《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开展集体学习,参与学习的人员对工作要求、工作程序更明确,均表示会坚决执行新修订的制度。
3.关于“对中央、省委巡视工作走过场,做‘表面文章’配合区委巡察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8日召开局全体工作人员工作会议,针对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和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反馈意见中关于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和意识形态共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明确局党组负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并于4月22日组织召开党组会议对《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向广东省委反馈巡视情况》、《省委第十三巡视组向新会区委反馈巡视情况》等文件进行重新学习,通过学习,党组成员进一步认识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性,了解巡视整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会议上党组书记要求各党组成员认真反思,勇于担当,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纪律约束性,强化政治担当。巡察整改过程中各党组成员都能积极配合,主动担当,保障整改工作顺利有效进行;二是2019年4月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档案管理并落实专人负责。目前已完成2017-2018年收发文材料的整理归档;三是于3月14日由局党组书记对原始会议记录保存不力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通过批评教育相关同志均已认识到自己的工作疏忽,并表示会加强学习,坚决改进;四是4月8日召开局全体人员工作会议开展“担当实干”主题学习,通过学习,全局人员均表示在以后工作中坚持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五是4月16日召开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会前班子成员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巡办〔2017〕4号)等文件的集体学习,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了对中央巡视、区委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均表示会落实整改,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4.关于“意识形态责任不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4月完善《领导班子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并于4月8日召开局全体人员工作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共性问题,强调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成立意识形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和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组织协调及对各股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截至5月20日,已由意识形态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对政府网站责任栏目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审核14篇,均符合发布规定,截至目前我局无意识形态领域舆情发生;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在项目现场入口处增设宣传广告牌;局办公区域已完成党员活动室布置,增设“党的十九大”和“粤港澳大湾区”宣传板,保证意识形态工作有阵地、有效果;三是明确办公室人员负责意识形态工作佐证材料收集,并由分管领导在每年7月和次年1月各抽查1次。
5.关于“江门站建管局班子思想和工作存在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兼顾推进建设和运营。运营管理初步方案已经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区政府专题协调会研究并原则通过,后续将继续优化;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工作沟通,定期进行工作衔接,原则上2周进行1次工作对接,局领导班子工作重新分工后,已进行工作对接2次,通过工作的及时对接,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快工作节奏,有效保障江门大道江门站段和江门站建设工作的如期完成;三是针对人才招录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的问题,我局重新明确全局工作人员具体分工,对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的问题,已积极与区财政局落实涉及招聘人员劳务经费问题,目前已正式发函征询区财政局意见,收集意见后将上文区政府申请;四是2019年4月制定《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人员招聘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合同制员工招聘程序和要求,相关招聘工作需待区财政局落实人员经费后才能实施。自巡察整改以来,我局暂未招聘合同制员工。
6.关于“区江门站建管局征地时间比原计划延迟了3个月,于2018年9月才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征地时间比原计划延迟了3个月的问题,时任征地负责人在4月22日召开的党组会议上作自我批评。承认其在征地前期未能亲自深入一线,与相关部门和土地所有者沟通不够,导致完成征地的时间延迟,并表示今后遇到同类任务,一定亲自深入一线,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保证在时间节点内完成工作;二是针对施工报建手续办理慢,在办理土地证、不动产证耗费精力和时间较长的问题。为提高土地报批和不动产证的办证效率,于3月13日已请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统筹协调区自然资源局、土储中心、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召开珠西综合交通枢纽江门站配套设施工程协调会,将土地报批及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作为会议重要议程进行讨论;三是针对征地协调费管理混乱,未建立和执行报销审批制度的问题,2019年4月完善《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报销各项费用必须严格执行区财政局规定标准,按经费审核权限逐级报批,涉及10000元以上大额资金必须经局党组会议通过后方可支出,3月28日由党组书记对巡察发现的征地协调费管理混乱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该同志已认识错误并表示会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四是强化财务管理,督促财务人员加强学习,并于4月23日安排财务人员到区财政局接受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其财务管理水平和管控意识。
7.关于“区江门站建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党的知识学习不深入、认识模糊”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4月2日制定《新会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党支部党员2019年学习计划》,加强党支部对党员的教育作用。把党建知识专题学习纳入“主题党日+”活动内容,截至5月20日,已按整改要求开展2次学习,分别学习了党的性质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等基本知识概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内涵等。通过学习局领导班子对党建知识学习意识更强,全局党员干部党建知识水平均有所提高;二是3月14日已由局党组书记对党建知识测试不合格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该同志已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在3月18日作出书面检讨。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1.关于“区江门站建管局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4月制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主要领导对班子材料严格把关,由办公室人员进行记录和资料保存,按照制度已于4月16日开展“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对19个问题进行认领,剖析原因40条,提出相互批评意见9条,有严肃认真查摆问题的辣味,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会议质量得到列席会议的区纪委监委同志肯定。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齐局领导班子会议记录簿、支部委员会议记录簿、党组会议记录簿、局全体人员工作会议记录簿、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记录簿、组织生活会议记录簿和党员大会会议记录簿等并于2019年2月开始规范使用;二是严格按照会议记录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工作,截至2019年5月20日,已经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支部委员会议、党组会议、局全体人员工作会议等23场,均做到规范记录;三是于3月14日由党组书记对巡察发现的会议记录不规范人员开展提醒谈话,相关同志均认识到自己工作存在的不足并表示会坚决改正,努力提高自己的会议记录水平。
3.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4月4日组织支部委员会委员及党务工作者对《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行学习。通过学习,相关人员提高了对党员发展工作的认识,明晰了党员发展流程和要求;二是3月28日由党组书记对巡察发现发展党员不规范的责任同志和具体业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两名同志均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会端正态度,提高自己工作的规范性;三是重新核实入党积极分子的实际入党申请时间,按《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现已完善其入党申请相关资料;四是2019年4月制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规范》,完善党费收缴台账。按《规范》详细记录2019年党费收缴情况并妥善保管党费收缴单据,目前已完成2019年1-5月份党费收缴工作;五是已与区直机关工委进行沟通,经区直机关工委同意,计划将巡察发现的2018年“七一慰问党员”专项资金剩余款用于2019年“七一慰问党员”活动。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廉政风险防控不严”的整改。
1.关于“制度建设严重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制度建设,对巡察发现问题已进行整改。4月11日完成《新会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制度汇编》的重新修订,对重大行政决策、公务出差管理、公务用车租赁管理、信息公开、网络信息审核、支出审批、文件审批、档案管理、保密管理、请假休假、考勤、办公用品进出仓等相关事项进行规定并纳入《制度汇编》中。目前,局内各项事务均按相关制度执行,做到靠制度办事,按制度管人,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避免因人为因素带来的失误。
2.关于“制度执行意识不强,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19年4月对落实不到位的制度已进行重新修订并纳入《新会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制度汇编》,就巡察发现的相关公文处理问题,已对公文呈批程序和公开方式进行明确。至2019年5月20日已规范印发文件33份;二是2019年4月已制定《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办会工作细则》。明确会前签到程序,确保每一个会议必须具备会议记录等基础资料,自2019年2-5月已按《工作细则》召开会议23次;三是2019年4月制定《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车辆管理制度》。对局内公车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查,于4月1日由党组书记就巡察发现的违规用车问题对公车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该名同志已认识到错误并表示不会再发生类似事件,整改至今未发生公车违规使用情况;四是2019年4月制定《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办公设备管理制度》,并以《江门市新会区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作为工作参考,明确政府采购的要求和工作规范,截至5月20日我局未有采购事务。
3.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和局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印发<关于规范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新人社发〔2014〕65号)和《新会区提任股级职务工作流程》。通过学习,班子成员和局办公室人员明晰了干部选拔任用要求和程序规范,截至5月20日,我局暂无股级干部提拔事项;二是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落实领导班子逐一表态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目前已召开党组会议3次,分别研究党组领导班子分工、大额资金标准界定及调整财务审批等问题,均遵循领导班子逐一表态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规定执行。
4.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于2019年4月制定《干部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设置“因私出国(境)”登记管理台账并指派专人负责管理;二是设置专门保密柜对所有股级及以下在编人员的因私出国(境)证件进行集中管理;三是调整财务人员岗位。目前,会计、出纳均为在编人员担任;四是重新制定“证件管理登记表”,增加“目的地”、“领证人签名”、“保管人签名”等栏目;五是4月8日,由分管领导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该负责同志已认识到自己的不足,并表示积极改正,截至5月20日我局暂未收到在编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申请。
5.关于“‘三公经费’报销审核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接待费管理,规范公务接待程序和接待费报销审批程序并纳入《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务接待应提供接待公函、就餐人员名单和菜单,会议用餐应提供会议通知、签到记录、服务费用清单、就餐人员名单和菜单,严格执行事前报备制度。截至5月20日,未收到接待申请和发生接待费支出;二是制定《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车辆租赁制度》。确有租车需求,严格按照区政府公车租赁要求进行公车租赁业务。截至5月20日,我局未发生车辆租赁业务;三是对巡察发现的“违规购置工作服”问题,已要求涉及的13人清退工作服购置费合计1275元;对“违规报销加班工作餐”问题已要求涉及的1人清退差额开支3元。清退款项合计1278元,并已按规定程序上缴区财政局;四是于4月15日,局财务工作人员对财务单据开展重新检查,除巡察发现的2017年9月15日购买相机单据金额填写错误外其它均无发现问题,涉及时任财务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已作书面检讨,深刻认识错误;五是在《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专家费用签领流程和使用程序,进一步规范专家费使用管理。截至5月20日,我局暂无专家费支出;六是局党组书记对巡察发现问题涉及的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相关财务人员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工作疏忽并表示会提高财务管控意识,立即改正存在的问题,时任出纳人员认识错误后主动辞职。
6.关于“聘用合同人员人数和报酬超政府批复人数和财政预算安排,聘用人员报酬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聘用合同人员人数和报酬超政府批复人数和财政预算安排”的问题,已与区财政局就增加聘用合同人员财政预算进行沟通,并初步征得区财政局同意,增拨经费用于理顺聘请人员问题,目前已书面征询区财政局意见,收集意见后将上文向区政府提出申请;二是针对“违规发放高温补贴”问题,已落实涉及的6人清退违规发放的高温补贴(2017年和2018年6-10月共计3900元),并已按程序上缴区财政。
7.关于“公用经费开支存在奢侈浪费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控公用经费开支,对巡察发现涉及公车美容事项,时任分管财务领导已作出深刻书面检讨;二是强化单位物资管理,由办公室对日用品、文具等物资实行计划采购、总量控制。经统计,我局2019年第一季度公用经费支出21675.1元,环比下降约51%。
8.关于“区江门站建管局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多项应入账办公设备没有记入固定资产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于2019年4月制定《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办公设备管理制度》,对局内资产进行重新登记统计和专项清理,对单价1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均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在所有固定资产贴上资产信息卡,单价1000元以下的资产通过制定台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于4月组织人员到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学习固定资产入账要求。通过学习,相关人员已熟悉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使用和入账要求,并保证今后会按规范开展工作。
9.关于“区江门站建管局相关会议纪要真实性存疑,没有原始会议记录支撑”的问题。
整改情况:于2019年4月制定《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修订)》,配齐局领导班子会议记录簿、支部委员会议记录簿、党组会议记录簿等,截至5月20日,按照《办法》规范会议记录23篇,并根据原始会议记录印发会议纪要5篇,由党组书记对会议记录不规范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加强学习,严格按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修订)》进行会议记录,该同志均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坚决改正,保证会议记录规范、完整。
三、坚持真改实改,将巡察成果转化为加速发展的内在动力
(一)标本兼治,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巡察反馈的三方面19个具体问题持续深入推进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坚决一抓到底,保证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我局党组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全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整体成效,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三)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为江门站项目建设平稳、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333811;地址和邮政编码:新会区中科创新广场6栋201室,529100;电子邮箱:xhjmz@sina.com。
中共江门市新会区江门站建设管理局党组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