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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4日2019年1月2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共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14日委巡察组向共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我单位存在问题32个,其中党的领导弱化问题3个,党的建设缺失问题5个,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24个。我局党组将问题细化梳理成45个,其中党的领导弱化方面问题7个、党的建设缺失方面问题9个、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问题20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方面问题9个。我局党组对反馈的意见全盘接受、高度重视,并将其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落实整改,截至2019530日,已整改完毕事项39个(其中列入长期整改事项9个)占87%,正在整改的事项6个。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巡察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意识,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牢抓实

为将巡察反馈意见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我局党组先后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会议5次(其中党组会议4次,民主生活会1次),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要求全体人员一是对巡察反馈意见给予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为强化交通队伍建设提供坚强保障;二是强调了本次整改工作由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分管领导和各股室以及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负责具体整改,对照整改要求主动认领问题、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和抓好贯彻落实;三是明确了整改期限,整改工作分为部署、落实、完善、验收四个阶段,各党组成员、分管领导和各股室,以及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四是严肃了整改纪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采用多种方式对各项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防止整改工作出现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现象,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吸取经验教训,将巡察整改贯彻到日常各项工作来抓细抓好

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指出存在三个方面32个问题,我局党组将问题细化梳理成四大类45个,局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普遍性问题,从建章立制、谈话提醒、强化政治意识和纪律意识等方面解决问题,将整改融入到常规工作中。目前,已研究制定《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其中提出整改措施127条。现阶段,党组已新制定制度11,修订制度4,形成新制度初稿1开展谈话提醒22人次、进行批评教育8人次。通过认真整改,我局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党员干部履职效能明显提升。

三、吸取经验教训,将巡察整改贯彻到日常各项工作来抓细抓好

(一)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局党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2019411日局党组制定和印发了《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明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学习的重点,并将其作为党组和局务会议的第一议题。2019年以来,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论述和文章,14次党组会议进行专题学习11次。通过系列学习活动全体党组成员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并更加重视基层党建工作

2.局党组班子成员之间互动少,合力不足;协调能力急需加强;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少

一是2019418日局党组印发《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巡察整改以来,各党组成员在党组会议上就如何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意识形态、安全生产、行业维稳、扫黑除恶、清明节期间增加公交运力、港口码头视频监控等工作各抒己见,为业务分管领导提出意见建议,增强了工作合力,形成了良好的互动氛围。二是建立党组成员下基层调研制度。2019410日局党组印发了《关于建立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基层党建联系点的通知》,巡察整改以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已走访基层5研究解决新中一级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基层公务用车定编等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新会汽车总站党员教育经费问题,了解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期间人员思想动态。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政策支持,促进工程项目加快审批,争取工程项目资金补助,减轻区财政资金压力。

3.“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机制不规范

一是201944日局党组成员专题重温学习了《新会区“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和《新会区交通运输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试行)》。通过学习,领导干部规范决策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自巡察整改以来,党组召开会议7次,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11项,其中大额经费列支7宗,干部人事任免4干部人事任免全部执行党组成员逐一发言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大额经费列支均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4.交通工程建设进展缓慢

2019228日和311日局党组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交通工程建设进展缓慢的整改问题。会议要求分管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必须加强与属地镇政府、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沟通,及时解决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推动工程加快建设。通过努力,4月初解决了新中公路建设涉及的拆迁问题,道路边沟施工基本完成。经与地镇政府多次协调,设计单位已完成电力迁改方案编制,并报江门供电部门审批,批后可实施迁改。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

一是局党组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明确了职责,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建立了会议制度2019325日印发实施了《新会区交通运输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2019年44日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对系统干部职工意识形态进行了排查。经查,暂未发现有影响队伍团结的因素及其他意识形态隐患的信息。是基层党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重要性学习。结合“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支委会、党课等形式开展学习,今年以来13个基层党组织共开展了学习活动20,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与党同心同德,聚力交通发展大局。三是我局加强对出租车“拉客”及“乱收费”网络舆情的研判一方面2019年4月18日印发了《新会区交通运输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任务处置标准程序,务求及时准确地处置交通运输领域的网络舆情。巡察整改以,我局安排专人负责监控网络舆情暂无发现负面网络舆情问题。另方面,针对出租车从业人员困难导致服务质量差的网络舆情问题我局2019411日印发了《新会区2019年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行动方案》开展了行业满意度调查和隐患排查。其中 2019年5月7日组织出租汽车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座谈,发放调查问卷70份。反馈问题有:出租车司机收入低、乘坐出租车人数大幅下降、网约车对巡游出租车市场冲击大。针对上述问题,我局积极衔接出租车企业落实以下出租车企业已下调车辆月租金出租车企业为规范经营且无被投诉的车辆提供奖励,这有效减轻了出租车司机的经营压力和提高其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升了出租车司机和广大乘客满意度,正面引导了网络舆情巡察整改以来,无发收费负面网络舆情。四2019年4月17日我局开展了公交车身广告专项检查,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标准,发现90辆公交车身后侧有不文明医疗广告问题,并由局党组成员与企业负责人行了谈话,于2019年430日完成了不文明广告的下架处理。

(二)对“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工作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

6.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一是201944日局党组成员重温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且各成员已自学《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组书记要求党组成员提高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强调要严格落实会前谈心谈话环节。巡察整改以来的民主生活会,我局党组成员均能积极开展会前谈心谈话工作,形成增进了解加强团结的良好局面。二是分管党务工作的党组成员与责任人开展了谈话提醒,责任人进行了深刻反思,并表示日后更加严肃认真地做好会前材料审核、把关工作,切实杜绝出现不认真不细致问题。三是2019328日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由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的民主生活会个人剖析材料进行把关审核,提出5点修改意见,成员根据意见及时修改,使会议的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更具“辣味”,会议质量得到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肯定。

7.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走过场

2019328日党组书记与名党组成员进行了谈话提醒。两党组成员深刻反省,找出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自身对述职述廉工作重视不够,常以业务繁忙为由应付对待,存在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情况,承诺今后端正思想、认真对待,结合自己分管工作实际撰写好年度述职述廉材料,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8.人事任免滞后

一是2019425日,局党组全体成员学习了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关于规范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并由党组书记向各党组成员强调在干部管理、提拔、任用方面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上述条例、意见。二是关于综合执法分局部分中队长职位长期空缺的问题。自201941日起,我局原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职上划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原综合执法分局全体人员已经调整到江门市交通运输局工作,其所涉及的人事任免已改由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三是关于下属单位的交管总所总所长、公路站站长、养护中心主任空缺的问题。因机构改革,自20183月起暂停所有人事任免。今年4月机构改革基本完成,我局现已重启该项工作。四是针对地方公路站、建管中心的法定代表人更换问题,公路站(建管中心)副职领导已经完成任职,待班子成员完成分工后办理变更

9.人员配置和编制使用混乱

一是针对巡察反馈“执法人员与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配备不合理,混岗混编,执法人员编制多,实际从事执法工作32”的问题。201959日,局党组召开会议,结合局机关的“三定方案”和干部轮岗需要,优化机关各股室人员配置,决定对12人进行岗位调整,待区委组织部批复后实施。二是针对巡察反馈“局和公路站存在占用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的问题。我局已制定养护中心混岗混编整改方案,经201959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交通大厦食堂除保留2名技术专长人员外,其余6名借调人员已于2019年5月10日回养护中心工作。另外,公路站已制定了3名工程技术人员、1名内勤行政管理人员的招聘方案,并已上报区人社局,待其组织公开后执行。新录用人员到位后,原借调的5名人员回养护中心工作。

10.局股级及下属单位中层人员中,专业人员比例较少,配置不足

一是2019年59日局党组研究明确今后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必须严格按岗需要设定专业要求、技术职称标准,保证专业人员所占比例得以逐步提升。二是强化岗位专业水平培训工作。2019年以来,我局组织人员参加了多次业务培训,其中2019年3月20日组织我局管理人员、企业从业人员召开了一期新会区渡口渡船安全知识培训班2019年416日至19日安排三同志到北京交通干部管理学院参加出租汽车(网约车、巡游车)疑难问题专题研究班,有效提升了干部专业水平。

11.外出学习未能有效转化为工作成果

2019328日,局党组印发了《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干部职工外出学习培训管理规定》,明确重要外出学习要撰写学习体会或调研报告,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规定实施后,三名同2019年416日至19日到北京交通干部管理学院参加出租汽车(网约车、巡游车)疑难问题专题研究班后,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为提升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提出了意见建议,且经局分管党组成员审阅并报局人法股备案存档。通过本次培训,听取了专家教授的专业意见、借鉴了先进地区的管理经验,对于提升我区出租车管理工作水平有促进作用。

12.发展党员不规范

一是2019530日分管党务党组成员对两名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两名责任人对此进行了反省,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是个人工作不细致、把关不严,承诺今后要认真对待发展新党员的审批和把关工作,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针对缺少《入党志愿书》、《入党培训考察表》填写不规范等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目前,已补齐《入党志愿书》6份、规范《入党培训考察表》2份。三是针对举手表决、预备期未满一年进行转正的问题,2019419日局机关党委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重温了《发展党员全程纪实操作指南》,对入党申请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吸收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等五大环节进行重点学习解读,强调党员大会有效的必备要素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巡察整改以来,我局暂无新党员发展(正)需要票决的事项2019430日局机关党委对近年来新发展的党员档案进行梳理和核查,除反馈意见中提到的问题外,暂未发现其它问题。

13.党费收缴和使用不规范

一是20192月局机关党委完成了党员数量和每位党员每月缴纳党费标准的审核工作,并登记造册,明确固定于每月10日主题党日收取党费。自执行以来,基层党组织均能做到按月收缴党费和登记。二是2019419日,局机关党委按照《关于区直机关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规范》对党务工作者进行专题培训,党务工作者规范收缴党费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三是2018年区直机关工委下拨的退休干部党支部党费专项经费余额已按财务制度转入2019年开支项目。

14.辖下基层党组织换届资料和程序不规范

一是针对“新会汽车总站保修厂党支部换届会议应到15人,实到11人,其中3人不是该党支部党员”的问题。车站党委书记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任人深刻反省,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是自身对换届程序不熟悉和重视不够,承诺今后要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加强党建知识学习,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二是2019419日,局机关党委开展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专题培训,针对巡察反馈的资料归档、文书格式、换届方式等问题,重点学习了会前、会中、会后的注意事项,党务工作者业务技能进一步提高,为2019年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打好扎实根基。三是2019419日局机关党委印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设置及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并在党务公开栏公示党员情况及作出换届提醒。四是2019年3月起局机关党委规范文书办理,统一使用“新交党委复”的文号。五是2019423日新会汽车总站党委以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方式进行了换届选举,局机关党委派出专职副书记全程指导和监督,换届过程规范有序。六是2019年4月局机关党委研究决定,除交管总所党支部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需延迟换届外,其余下属单位党组织将在2019年8至11月按时换届。

15.“三会一课”开展不规范

一是2019530日交管总所分管党务副总所长对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任人深刻反省,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是自身工作的不扎实和侥幸心理,承诺今后更加认真细致地做好党建工作,避免同类情况再次发生。二是针对个别基层党支支委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20193月29日分管党组成员与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责任进行了深刻反省,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是自身对《生活记录规范》熟悉,安排了非支委成员作为会议记录员今后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支部的党务工作水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2019418日,局机关党委印发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对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作详细规定,并于2019年4月19日组织党务工作者进行专题学习,有效提升党建业务水平20195月起,局机关党委按照《关于启用<党支部工作手册>的通知》要求,启用了《党支部工作手册》,指导和规范了支委会、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的记录工作,进一步提升党的组织生活质量2019年5月5日至7日,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带队抽查各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暂无发现错漏或不规范问题。

16.出入境审批和证件管理不规范、把关不严

一是2019215养护中心两名责任同志已将出国(境)证件交回局人事法制股保管。二是2019530日分管人事党组成员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任人深刻反省,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是自身工作的不到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公职人员出国(境)管理的规定要求。目前,责任人已将20162018年的出国(境)事项中所涉及的审批程序、应交资料等进行了梳理,除巡察反馈意见中提到的问题外,暂无其它漏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健全了管理台账和补齐了签批手续。三是2019327日,我局印发了《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规定》,并组织下属单位开展培训,各专管员进一步明晰因私出国(境)的时限、次数、范围等具体要求。2019年以来,共收到出国(境)申请12宗,暂无违规出国(境)的情况出现。

(三)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不严”问题的整改

17.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缺位,监督责任履职不到位

一是局党组成员严格落实《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建及巡察整改工作。自巡察整改以来召开了4次会议,已整改问题39个,占事项总数的87%;制定制度11,修订制度4,形成初稿1。二是2019410日局党组印发了《关于建立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基层党建联系点的通知》,要求党组成员加大基层调研力度。巡察整改以来党组全体成员分别到基层交管所、养护中心走访了5次,听取了基层党建的情况和了解了人员思想动态,并就机构改革问题进行了释疑,团结了队伍。

18.谈话提醒不规范,年度谈话提醒次数少

一是2019419日局机关党委组织系统内各纪委委员和党务工作者重温学习《江门市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和《中共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机关委员会谈话提醒工作制度》,明确今后“谈话提醒”和“定期督查”相结合,着力抓早抓小,及早发现问题。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局机关党委围绕工作纪律、工作错漏等问题组织谈话提醒22人次、进行批评教育8人次对象均进行了详细说明和深刻反省,承诺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19.三江养护中心负责人上墙资料不及时

20193月7日分管养护中心党组成员与养护中心负责同志开展谈话提醒,该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刻反,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是政治意识不强、工作不够细致,承诺今后要认真及时做好资料更新工作,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2019314日已更新三江养护中心工作人员上墙资料以及其所管养县道的三块路牌信息。

20.交管总所、公路站、养护中心休假审批不严谨

一是针对养护中心休假审批资料归档不完善的问题。2019年5月30日养护中心负责人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任人对此进行了深刻反省,生问题的原因是休假管理工作不到位,在错漏情况承诺今后要切实加强休假管理,严肃工作纪律,避免再出现类似问题。二是针对公路站违规审批休假问题。2019年5月30日分管公路站党组成员与违规休假人员和管理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再次明确工作纪律。两名谈话对象深刻反省,承诺今后严格遵守工作纪律,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交管总所、公路站(建管中心)养护中心分别20192282019年3月20日、2019年4月30日分别建立和完善了请(休)假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报批手续和台账管理工作,巡察整改以来,暂无发现违规休假的情况。

21.业管理协调不到位存在重建设,轻管理情况

一是2019410日局党组印发《关于建立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基层党建联系点的通知》。巡察整改以来,各党组成员走访基层单位6次,了解输市场现状、听取管理工作汇报,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和岗位配置做好准备;201957局党组成员带队到港口码头督导进靠船舶使用岸电项目建设和应用工作,通过常态化使用岸电设施给船舶供电,减少废气排放,打造绿色港口。二是2019418日局党组印发《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议事规则》,统筹兼顾交通建设和市场管理工作的开展。自巡察整改以来,分别就污染防治攻坚战、意识形态、安全生产、行业维稳、扫黑除恶、清明节期间增加公交运力、港口码头视频监控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

22.对共享出行业务没有新举措、网约车没有登记备案、出租车拒载问题未能得到改善。

一是针对“对共享出行业务没有及时制定行业管理的新举措”问题。20191月我局会同城管、公安部门约谈共享单车企业经营者,要求企业加强对车辆乱停乱放的管理。目前,企业已加派人手负责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的管理。我局计划在原有100个共享单车停放点的基础上,于201910月前增加60个。二是针对“至今没有网约车的车辆和驾驶员登记备案”问题。我局加强与江门市交通运输局沟通,已对新会区取得《网约预约出租汽车驾驶证》的从业人员和《网约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进行了备案。三是针对“对出租车缺乏有效管理措施,出租车拒载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改善”问题。20192月和4月,我局先后印发《关于印发新会区出租车运输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新会区2019年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行动方案》先后在城轨新会站和新会汽车总站对出租车拒载、议价和不打表行为开展专项行动。巡察整改以来,开展行动41次,检查车辆132车次,查处违法案件1宗,出租车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四是针对驾校投诉问题。我局与公安交警部门协调,2018年10月8日在新会区新峰路增设科目3考试场地,有效缓解考试排期过长的问题。同时,已督促各驾校与学员加强沟通,及时告知排期情况,提高服务满意度。2018年共收到因退费、排期、教练态度差等方面投诉13宗,2019年至今仅收到1宗,内容为训练场地的卫生问题。学员对驾培行业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

23.投诉暗示请吃饭的问题没有查清

一是2019年4月8日我局人事法制股再次致电投诉人张女士了解情况,其表示我局工作人员暗示请吃饭是误会。二是2019322日交管总所副总所长与当事开展了谈话提醒,要求当事同志在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当事同志表示不存在暗示请吃饭的行为,并承诺今后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4.超限超载车辆开锁拖车费用报销标准不一

201936局印发《新会区交通运输车辆驾驶员逃逸应急处置制度,明晰在不同时段拖车费用的报销标准,并明确财会人员要对报销手续、资料等严格把关、规范管理。2019年4月起承担该项工作的执法分局已上划至江门市交通运输局,现行的超载执法业务由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25.没批复签合同,存在廉政风险

2019428日公路站(建管中心)印发《新会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建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请示批复、信息报送和应急抢险等方面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巡察整改以来,暂无类似情况再发生。

26.信访投诉回复工作不规范

一是2019115日我局修订了《江门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新会交通事项工作制度》,并2019年118日组织相关负责同志集中学习,进一步明晰了责任,提高了对信访事项办理工作的认识。二是自制度实施以来,我局共收到市热线交办事项61宗,其中退回非职能事项12宗,正式受理交通运输职能事项49宗;截至2019430日,已完成办复43宗,正在跟进办理6宗。三是已完成办复的热线事项中,有40宗直接答复投诉人,均得到投诉人应允,且没有出现重复投诉事项,另外3宗事项因联系不上而无法直接答复投诉人。四是2019年以来,我局共受理来信、来访、网上信访事项10宗,已全部办复完毕。除1宗匿名信访无法答复当事人外,其余9宗均直接答复当事人及交办单位,当事人均对处理结果表示认可。五是2019年已办复的热线交办事项中,有5宗转交区交管总所及江门大道办跟进处理。局办公室强化督办机制,对办理情况严格把关,要求承办单位直接回复当事人后方准予办结备案。

27.外出培训相关费用开支不规范

针对井冈山党性教育主题培训班培训费未有结算清单的问题。我局迅速联系培训机构补充资料,201948将培训费结算清单交财务部门作为报销凭证归档。

28.采购手续不完善

一是2019322日公路站(建管中心)主任组织办公室和财务人员重温学习《新会区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公路站(建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不论金额大小,只要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物品都需要集中采购。巡察整改以来,公路站(建管中心)的采购工作均能按规范执行。二是经复核近年购买记录,除巡察反馈的问题外,暂无其他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情况。

29.购买日用品没清单

一是2019322日公路站(建管中心)副主任组织办公室和财务人员重温学习《公路站(建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凭发票、清单和消费凭证方可办理报销。巡察整改以来,所有日用品的报销凭证均附清单。二是经复核近年购买记录,除巡察反馈问题外,暂无其他缺少清单的情况。

30.建管中心会计核算混乱

一是建管中心财务责任人已按照反馈问题进行财务账目整改,今后收费公路项目在建管中心核算,原收费站退休人员经费在公路建设公司核算。二是2019320日公路站(建管中心)的局分管领导与建管中心会计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责任人承诺往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好核算。三是2019322日公路站(建管中心)主任组织办公室和财务人员重温学习《公路站(建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加深财务管理认识,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31.公路站财务人员工作不认真负责

一是2019320日公路站(建管中心)的局分管领导与两名财务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今后不能再出现财务凭证漏订、错订等低级错误。两名财务人员深刻反省,并承诺及时整改,今后更加细心地做好财务工作。二是公路站针对巡察反馈的上述问题开展了全面核查,暂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2019322日公路站(建管中心)主任组织办公室和财务人员重温学习《公路站(建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加深财务管理认识,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四是针对巡察反馈多支付车辆维修费的问题。财务责任人已向收款企业追回多支付的车辆维修费用,并已汇入区财政专户。

32.没有制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是201959日局党组印发《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制度》,我局原有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固定资产购置与处置基础上,为局机关各股室固定资产实物分发、调拨、盘点等日常管理活动完善制度依据,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推进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障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流失。二是我局于2019年5月上旬组织专人对现有的固定资产实物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并按照制度要求,对照账面记录逐一查漏补缺,严格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33.对固定资产入账标准把握不准确

一是201812月及20192月,我局先后进一步完善了养护中心和局机关的固定资产原始凭证并补充登记。二是我局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固定资产的会计准则,使财务人员加深了对固定资产会计核算制度的理解,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自巡察整改以来,我局固定资产均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入账。

34.资产租赁租金没有进行评估

一是2019年3月25日收悉《关于印发新会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以来,我局及下属单位能严格执行其相关规定要求,在资产出租方面无发生违规情况。二是关于资产租赁没有按规定程序实行公开招租,租金没有进行评估的问题。该资产自原交通幼儿园改制以来一直由承租方租赁用作幼儿园用途,原合同于2015730日到期。为保证周边幼儿入园不受影响,原承租方于原合同期满前提出了续租需求。2015年区财政部门尚未出台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统一管理制度,考虑到幼儿入园的社会需求及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等因素,我局将租赁信息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函请产权方报区公资办审批同意,由产权方、承租方和管理方(我局)于201581日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有效期至2020731日。合同到期再招租时,我局将严格落实《新会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公开招租及租金评估程序。自巡察整改以来,我局暂无资产出租情况。

35.公路站应收债权长期挂账未处理

为解决该项历史遗留问题,一是2019313日公路站成立债权债务核实工作小组,负责债权债务的清理和认定工作,由党组成员任组长,成员由公路站财务人员及业务人员组成。二是2019426日债权债务核实工作小组完成了对相关镇、农场、村委会和村民小组未处理往来账的核实工作,并发出意见征询函。目前,除,其他均已回复确认。待汇总整理后,将提请区政府明确处理意见。

36.公路站虎坑收费站长期挂账

2019325日公路建设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了协议,对虎坑路桥收费站20181231日前的财务收支、厂企挂账进行清理,并出具审核报告。该项工作计划于2019830日前完成。

(四)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37.公务接待没有对方公函菜品清单陪同人员名单,且事由笼统不清

一是2019年3月11日分管办公室的党组成员与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责任深刻反省,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是有认真整理归档接待资料,对接待事由没有严格把关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新会区交通大厦食堂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试行)》避免类似情况再次生。二是2019118日我局组织相关负责同志集中学习《新会区交通大厦食堂公务接待用餐管理制度(试行)》,重申公务接待的规定和标准,并要求统一由局办公室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安排。是我局及下属单位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用餐制度,2019年以来我局安排公务接待用餐1 次,严格按照来函提供的人员、人数组织接待用餐,并详细附明陪同人员、菜品清单等内容。

38.车辆数量不明确、管理单位不清晰费用支出不规范

根据区财政部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重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及下属单位于2019年2月底完成了公务用车情况梳理重核其中局机关9辆、交管总所9辆、公路站8辆、养护中心11辆、桥博馆12019年3中旬至区公务用车管理部门。二2019年2月26日,分管局办公室的党组成员与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责任人进行了深刻反省,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对局机关各下属单位务车辆况掌握不足、工作不扎实,承诺今后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保公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合合规。2019年3月5日分管公路站(管中心)养护中心的党组成员分别与公路站(建管中心)主任、养护中心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两名同志进行了深刻反省,找出问题生的原因是对公务用车管理重视不够、思想松懈承诺今后将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明晰公资产的管理权责。四是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严格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建立详细的车辆使用管理台账,加强了公务车辆监督管理。时,我局坚持每季度对下属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巡察整改以来,局及属单位未发现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情况。五2019328日公路站和养护中心已将占用车辆归还权属单位,并理顺了车辆保险费、维修费、加油费等问题。针对公路站(管中心)车辆维修费用出不规范的情况。2019322日公路站(建管中心)主任组织办公室和财务人员重温学习《公路站(建管中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深对公务车辆规范管理认识。自巡察整改以来,公路站(管中心)公务用车的调配、使用、维修等工作均办公室统筹负责

39.属下单位之间交叉占用车辆

针对“执法分局占用公路站车辆2辆,公路站占用局下属企业车辆4辆和养护中心车辆2辆;养护中心以协议书方式,占用定点维修企业车辆1”的问题。一是2019年3月17日党组成员与法分局责任行了谈提醒,责任人进行了深刻反省,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是权责意识淡薄为公务用车可以综合调配使用承诺今后化自身权责意识,合理调配使用局的执勤车辆,提高执法效能。2019年3月5日分管公路站(管中心)养护中心的党组成员分别与公路站(建管中心)主任、养护中心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两名同志进行了深刻反省,找出问题生的原因是对公务用车管理重视不够、思想松懈承诺今后将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明晰公资产的管理权责。执法分局、公路站、养护中心分别于201931920193282019322日已公务车归还至属单位。

40.以安全生产月活动名义向干部职工发放福利

针对以安全生产月活动名义向干部职工发充电宝作为福利的问题,2019228日我局向各股室(部门)发出回收通知,2019412日已将101个充电宝全部收回,并作为应急物资由局安监股进行保管、调配和使用。

41.滥发误餐补助

一是2019320日,分管公路站(建管中心)党组成员郭志平同志与责任人方美娟同志开展了谈话提醒,要求尽快退回多领部分,并严格执行误餐补助的规定。二是2019327日公路站(建管中心)全额清退多领的误餐补助,汇入区财政局账户。

42.发放参赛训练补贴

一是对“在‘心灵手巧展才艺,智慧巾帼显魅力’游园活动包汤圆比赛中发放训练补贴不符合工会开支范围”的问题。我局全额清退多发的训练补贴,并已存入工会账户。二是2019315日系统工会组织工会人员学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管理办法》、《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加强工作的可操作性和规范工会经费的使用。三是201941日分管工会党组成员与工会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责任人同志深刻反省,找到产生问题的原因是对制度理解存在偏差,承诺加强学习和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四是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工作20194月下旬交通系统工会委员会已草拟了《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初稿)》,现已完成意见征集,正在修改中。

43.外出培训交通费报销不合理

针对公路站城市交通费报销不合理的问题。一是分管公路站的党组成员与两名责任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两名责任同志解释由于当时需要赶上乘坐10:10时的早机,经请示领导后,采用了包车的方式前往机场。经核查,来回两程费用大约比采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略高,违背了节约的原则,不存在虚报冒领情况。经本次谈话,两名责任人认识到违背节约原则是不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承诺日后公务出行严格遵守《公务出差管理规定》,以节约为原则,并自愿退回多花费金钱。二是2019430日公路站(建管中心)修订和印发《江门市新会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建管中心)公务出差管理规定》,着重强调以节约为原则。三是针对赴浦江县调研全程报销市内交通费的问题。一名同志已按文件规定退回201841213赴浦江县调研期间多领的差旅补助。

44.交管总所个别中层同志没有按要求订阅党报党刊

一是2019321日交管总所副总所长与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责任人深刻反省,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是自身认识不到位,以为是单位福利,可以随意订阅任意报刊杂志。谈话人强调,订阅党报党刊是出于学习需要,不是员工福利,当事人已按要求退回2018年的订阅费用。二是在2017年存在同样情况的两名同志也主动退回了征订费用。上述3名同志,征订款已金额退还,并存入交管总所单位账户。

45.所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1名职员出差广州过于频密且出差事由笼统

一是经梳理,2016年1月至2018年11月当事人共到广州出差91次,主要是到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和广东省造价站办理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段(江门大道)、国道G240、银洲湖高速等项目的前期协调工作和新中路桥有限公司债权债务工作。责任人已就出差频密的情况作出详细书面说明,且已得到局党组认可。二是2019321日,党组成员与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责任人同志深刻反省,找出产生问题的原因是思想松懈,没有认真填写出差审批表,并承诺今后严格执行公务出差管理规定。三是公路站(建管中心)已重新修订《江门市新会区地方公路管理站(建管中心)公务出差管理规定》,对出差事由、补助发放、报销资料等进行严格把关。巡察整改以来,公务出差手续均规范办理。

四、立足长远发展,让整改成果成为交通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对照区委巡察办的要求和标准,落实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提升履职效能,引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让整改成果成为推动交通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具体将切实做好如下工作:

(一)落实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工作抓牢抓实。紧紧对照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举一反三。一是对正在整改的问题要把控好进度,务必要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二是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必须要强化意识、吸取教训、防止反弹;三是对须长期坚持的问题,必须通过建章立制、加大检查力度等办法,形成人人主动遵守、人人主动执行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责任意识,将巡察整改任务贯彻落实。切实强化责任意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认真梳理各环节、各领域依然存在或可能出现的苗头和风险,并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其进行处置,确保巡察整改的任务得以贯彻落实。

(三)提升履职效能,推动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坚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出发,通过本次巡察整改的成效,带动交通系统在党的建设、行业管理、规划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履职效能的提升,进而推动交通运输事业在新时代里得到高质量的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6396262;电子邮箱;邮政:广东江门市新会区三和大道南13号交通大厦邮政编码:529141。

共江门市新会区交通运输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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