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25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团区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2月14日,区委巡察组向团区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委巡察整改的情况予以公布。 团区委党组存在的问题22个;其中,党的领导弱化问题5个,党的建设缺失问题8个,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9个。截至4月25日,已整改完毕事项22个(其中列入长期整改事项16个),正在整改的事项0个。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委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区委办公室,主要承担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2019年2月份下旬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5次、干部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达到了干部职工的全覆盖。 (二)抓实责任分解。经五易其稿,制定了《团区委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方案》把整改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对每阶段的任务目标提出了具体要求。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部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部室和具体责任人;通过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严格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将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党的领导弱化,政治意识缺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政治站位低,政治理论学习少”的问题 一是抓好中心组学习。2019年3月20日制定印发了《团区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并细化形成了第一、第二季度的学习计划,自整改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中学习研讨2次,全体党组成员先后就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全国两会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等学习主题进行交流讨论,形成学习笔记两万多字。通过自学,全体党组成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更深入的体会,对本年度的工作布局、工作重点有更全面的认识;通过集中学习研讨,全体党组成员一致认为要组织好、动员好团员青年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分别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二是落实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政治学习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自整改以来,共进行党组会集中学习6次,学习文件、讲话等共19份,使全体党组成员及时了解党中央新要求新措施,集中学习中各人分别发表了意见,有效推动形成贯彻落实措施。三是抓好党员集中学习,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党员集中学习,自整改以来,共进行党员集中学习3次。四是抓好日常学习。全体党员都在“学习强国”报到进驻,并且每日坚持登录学习,6名党员同志的学习总积分从2月中旬前的约2000分增长到至今已超过16000分。 2.关于“对团组织和团员意识形态工作的引领作用没有得到发挥”的问题 一是加大贯彻落实力度。2019年3月19日,制定出台《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晰领导班子和各部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分工、工作责任,逐级传到压力,以责任倒逼落实。3月20日,向各区直团组织下发《关于加强区直团组织信息报送的通知》,要求各区直团组织安排信息员专职负责报送信息,将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事项。自《通知》发布后,各区直团组织报送集中学习重要讲话精神情况、传达学习区委重要会议、贯彻落实团区委工作任务的举措、团内活动等各类信息100余篇,比去年同期增长100%,其中有50余篇信息被团江门市委采用,实现“质”“量”齐升。 二是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2019年3月18日制定出台《共青团新会区委员会新媒体阵地管理办法》,将新媒体阵地管理交由团区委宣传部负责,并聘请专门工作人员负责运营。另一方面,向下级团组织发放新会青少网后台账号使用指引,规范下级团组织信息发布操作。自整改以来,共发布微信文章83篇,有效引导团员青年开展网上青年大学习2000多人次,充分带动团员青年积极投身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新会青少网没有因技术漏洞而接到整改通知书。 三是加强重大契机把握。于5月4日青年节当天,在新会人民会堂前广场举办“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新会青年千人献礼活动,以筑梦中华(千人拼国旗)、唱响青春(千人大合唱)等生动的形式,让学生在庄严的仪式中接受理想信念熏陶,增强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江门发布”、“新会发布”、“相约新会”及“新会共青团”等众多微信公众号以头条形式争相报道,截至5月6日上午,微信推送阅读量达39875次。 3.关于“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打折扣”的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由党组书记带头,全体班子成员在3月29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没有及时有效开展区委布置的“乡村振兴青年如何作为”的课题调研任务,作深刻检查及书面检讨;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工作落实措施,巡察整改以来,及时开展各类传达学习会议8次。在传达学习会议中坚持做到“三有”,即党组成员有领学、与会同志有发表体会、党组书记有提出贯彻落实要求。 二是做好贯彻落实,3月14日,召开党组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研究部署,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自方案实施以来,向团员青年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开展调查摸底工作10余人次;对助学项目的帮扶对象建档立卡,至今已入户走访302次,完成295名助学对象的核查登记。2019年1月底,区委要求我委要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主动作为。为此,我委迅速行动,仅用20个工作日(扣除春节假期)就分别在香港、澳门成功举办2019年粤港澳(江门新会)青年、妇女合作交流活动,组织了200多名新港澳三地青年代表参与交流(其中包括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副主席莫志伟、新会环球青年协会会长利承武等人),与4个港澳青年社团组织签订合作协议,为今后开展交流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出席活动的区委区政府领导给予高度评价,区委常委会于4月24日专题听取了活动的情况报告。 三是完善机制,2019年4月8日制定《共青团新会区委员会文件收发管理办法》,自整改以来,文件阅处时间由3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有效提高文件处理效率。改进党组会议事机制,将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改为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党组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题。如在筹备2019年粤港澳(江门新会)青年、妇女合作交流活动时,面临着跨境举办活动,对场地不熟悉、缺少能与之配合的广告公司等难题,通过党组会研究制定了“发动港澳籍青年企业家资源、分工负责、分片报告”的措施,党组各成员分别负责重点攻破一个难题,为活动成功举办提供有力保障。 (二)对“党建工作不落实,党内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的问题 一是提高认识。党组书记在3月29日召开的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做深刻检讨,表示今后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的要求;分管办公室的副书记对办公室负责党组会议记录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该同志表示认识到自己工作的不足,今后将加强业务水平,切实提高党组会会议记录质量。另外,分管办公室的副书记在3月1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组织办公室全体同志学习会议记录程序和要求。巡察整改以来召开的6次党组会议,议题共34项、涉及金额68.26万元,党组书记均能严格遵守末位表态制度,没有出现首先发表意见的情况,其他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充分发表个人意见。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要求,做到专人负责、专本记录;按照党组书记提出“345”工作要求加强会议记录的审核,即会议记录在党组会召开3天内完成会议记录整理,4天内交分管领导初审,5天交党组书记内审定。自整改以来,共召开党组会6次,全部按要求及时做好会议记录。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工作的重要思想,党组成员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要求落到实处;党组书记对党务工作者进行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养,并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内组织生活的有关要求,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认识。整改以来,召开党员大会3次,主题党日活动3次,全体党员同志通过严肃认真参加组织生活,有效提高党员意识,增强参加组织生活的主动性、积极性。 3.关于“选人用人走过场”的问题 一是严肃工作纪律。党组书记在3月29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检讨,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做好选人用人工作;并对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副书记及具体业务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该经办人表示将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选人用人的要求开展工作。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3月22日,组织机关干部专题学习《关于规范公务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新会区提任股级职务工作流程》等相关规定,提高机关干部对公务员管理和人事任免的认识,加强人事干部的业务知识储备。整改以来,在研究人事任免调动4人次、讨论聘用义工联员工1人次过程中,党组都能严格按照要求,坚持集体决策,没有发生违规情况。 (三)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监督缺失”问题的整改 1.关于“主体责任不落实,从严治党缺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政治意识。党组领导班子于4月30日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通过学习对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自整改以来,党组会既坚持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也对团组织换届,评选优秀党员,向团省委、团市委推荐表彰对象人选等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充分体现“把舵定向”作用。二是落实“一岗双责”,组织党组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分别与党组书记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共5份。 2.关于“没有切实履行从严治团职责”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基层团组织的指导。建立团务指导员制度,安排机关干部担任指导员,对团组织日常工作予以指导,自整改以来,已有40余人次到基层团组织进行团课、团务知识、团建阵地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如先后指导卫生健康局团委开展其下属团组织建制升格工作,指导全区镇级团委规范开展换届工作等;另一方面,经党组会议研究,制定基础团务专题培训计划,计划在第三季度开展团干培训工作。 二是优化团干队伍年龄结构。于4月份全部完成镇级团委集中换届工作,镇级团委书记、副书记平均年龄从33岁降至29.4岁,委员的平均年龄整体降为28.69岁。 三是加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在植树节、清明节等节日,团区委以及各区直团组织开展植树、祭奠革命烈士等活动50场次,参与团员青年逾1000人次。下发纪念五四活动100周年的通知,全区各级团组织以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为契机策划组织开展团活动,吸引团员青年聚集在团旗下。在五四青年节举办的新会青年千人献礼活动,吸引近1000名团员青年代表及社会各界关心、关怀青少年成长的人士参加,还邀请4名港澳社团首领出席,通过港澳青年及其社团的广泛宣传,进一步推进新港澳三地青年的交流、交往,进一步加深港澳青年对国家的认同以及对家乡的感情。 3.关于“内部管理制度成‘花架子’”的问题 一是完善休假管理。全面排查2016年以来的休假情况,由党组书记对违规休假的干部职工进行批评教育,他们一致表示认识到其本人的违规行为,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请假休假报批手续;分管领导在3月29日召开的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检讨;于4月8日制定出台《共青团新会区委员会考勤休假制度》,规范申请、签批、销假等程序,自该制度制定实施以来,共有2人次请假休假,全部严格按规定执行。 二是做好因私出国(境)管理。针对管理存在问题,分管领导对负责具体业务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其表示深刻认识到工作错误,今后严格执行要求,做好因私出国(境)管理;3月14日制定实施《共青团新会区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建立《因私出国(境)登记管理台账》,对因私出国(境)的报批程序、填写资料作出详细明确规定,自实施执行至今,没有发生违规情况。 4.关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马虎应付”的问题 加强政治学习。党组会议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准确把握民主生活会的标准要求及具体程序,严格按照要求于3月29日顺利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市纪委、区纪委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关规定,深刻领会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和完善谈话提醒、谈心谈话台账管理,定期通报谈话情况,1月至4月共开展谈话提醒5人次。 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禁而未绝”的问题 一是加强教育。针对公务接待无公函的问题,分管财务领导在3月29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检讨,党组书记对负责财务工作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通过教育提高了思想认识,今后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杜绝无公函接待现象。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公务接待的有关要求,对公务接待标准、审批程序、费用报销等事项有明确清晰的认识,为规范开展公务接待奠定良好思想基础,2019年1月至4月,坚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暂未有公务接待事项。排查违规使用公车的情况,4名违规使用公车人员已进行书面检讨。 二是切实落实规范要求。按照有关规定要求,3月22日制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分别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的签批程序,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的范围,账务支出要求等作出了详细规定,进一步完善制度管理,自实施以来,没有发生违规使用公车的现象。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公车没有使用加油卡、公务接待没有使用公务卡的问题,现已办理公车加油卡,摒弃使用发票实报实销的方式,办理使用公务卡,在公务接待中不再以现金结算。 6.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力戒形式主义。建立机关干部联系青年台账,督促机关干部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整改工作至今,机关干部每周至少有半天到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如巡察整改期间,到广雅学校协助其组建团组织、到检察院团支部与团员青年交流;到青年种植户的种植场协助其申报全国农村致富带头人;到维达义工队、大光明义工队等义工队伍走访调研,协助其进一步提高义工队伍管理水平。 二是力戒官僚主义。召开以反“四风”为主题的党员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四风”的重要论述,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建立完善交办工作督办机制,收文员在收到工作任务的当天立即将任务分派至相应负责股室,在完成期限前5天、3天,分别予以提醒,对时间跨度超过1个月的任务,每周提醒1次,各部室在完成任务后将全部材料交由收文员归档。通过实施督办机制至今,共处理公文80余件,没有出现超期未能完成工作任务的现象。 (四)对“财务管理制度混乱,存在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 1.关于“记账不及时”的问题 经过深刻反思,造成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有如下几方面。一是主观上对制度建设还不够重视。主观上认为团区委的财务工作虽然有记账不及时的情况,但只是将其视为工作滞后现象,没有及时纠正,也没有从机制、制度上找原因并予以纠正。二是财务人员未能按照要求及时做好记账。至巡察组进驻时,仅完成了团区委及区青联等5个下属单位的部分凭证,在巡察组进驻后方着手处理各账户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因此只向巡察组提供了团区委2018年上半年的会计凭证。三是抓落实不到位,对工作的跟踪督办不够及时。2019年1月,在处理团区委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时,恰逢区财政局通知要求开展年度决算,原计划是待决算完毕后才向巡察组提交凭证和账簿,但决算工作在巡察结束时仍未完成,财务人员的思想认识不到位,没有及时把凭证和账簿交巡察组审核。区青联等5个下属单位的账务资料在2019年1月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处理后,我委财务工作人员没有认真跟进,对会计师事务所未能及时完成凭证整理和账簿整理的情况没有及时催办,也没有将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导致凭证和账簿在巡察结束时仍没有提交给巡察组。经过整改,目前已完成团区委本级及区青联等5个下属单位2018年度及2019年第一季度的会计账务工作,各账户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已经整理归档完毕。 具体整改措施有:一是分管领导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做自我批评,检讨了存在的问题及其思想根源,表示将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落实;党组书记对负责财务的两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该两名同志都表示已深刻认识错误,将加强工作统筹安排;二是调任专门的财务人员。其为大学学历,会计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为财务工作规范开展提供充实的支撑。另一方面,将部分账务处理交由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保证账务处理的专业性。三是加强财会人员的教育管理。现任的财会人员均按照财政局关于财会人员继续教育的工作要求,从4月底开始在网络教育平台上参加继续教育学习课程,通过持续学习最新政策要求,做到与时俱进提高工作能力。四是由分管财务的副书记每月25日检查财务记账工作,至今共检查3次,未发现有记账不及时的情况。 2.关于“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一是在3月18日制定了《共青团新会区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最新的现金管理规定,控制备用金支出、减少现金报销,今年第一季度财政资金现金结算总额3129.84元,比上一季度减少90%;二是加强对预算资金的管理体制,涉及预算项目的开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权限规定和决策要求,目前没有发生超预算支出的情况;三是排查了2016年以来固定资产录入情况,已补录固定资产1.2万元。 3.关于“‘一把手’违规分管财务工作”的问题 结合审计提出的意见,团区委从2019年1月开始,资金支出的签批权已由分管办公室的副职领导负责。巡察反馈后,将这一做法写入《共青团新会区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将其形成制度要求,并严格执行。2019年以来,共签批凭证30多张,均没有发生“一把手”签批财务支出的情况。 4.关于“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青联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工作;二是将青联财务工作交由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团区委在编人员不再负责青联财务工作。 三、抓好整改契机,构建长效机制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整改成效,但对照区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在下一阶段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区委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团区委党组将保持政治定力,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个不漏,持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将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紧盯重要地方、关键领域,推进下一步整改取得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将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分析总结,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着力维护长效机制。要珍惜整改成果、用好整改成果,党组将带头切实执行好、维护好新修订的制度机制,及时分析研判解决制度机制运行中产生的新问题、新情况。进一步建章立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团内工作制度规范和内部管理工作规范,完善工作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共青团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的考核。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力度,从思想、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加强整改,做到以党建带团建,加强对新的青年群体、青年现象、青年问题、青年政策的研究和学习,创新工作思路、多做惠民工作,多集中力量解决青年面临的实际问题,推进共青团各项事业的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390241;地址和邮政编码,新会区同庆路1号,529100;电子邮箱:xh-tw@126.com。 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团区委党组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