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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会区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4日至2019年1月25日,区委第巡察组对区总工会进行了巡察;214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我巡察整改的情况予以公布。

区总工会党组对反馈的17个问题完全接受,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对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问题以及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3类问题14个整改内容。其中,党的领导弱化问题4个,党的建设缺失问题3个,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7个。截至4月15日,已整改完毕事项13个(其中列入长期整改事项7个),正在整改的事项1个。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

2月14日巡察反馈会后,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区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党组认为,区委第一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党组下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党组高度重视,真诚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原因,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坚决将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

区总工会党组成立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李俊杰同志任组长,常务副主席冯培枝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冯培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机关各部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按照明确目标、逐项落实、把握进度、强化实效的要求,区总工会党组将整改工作与工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李俊杰同志亲自督查督办,逐条进行研究,逐件完成销号,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并提出阶段性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推进、取得实效。

(三)明确目标责任

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根源,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新会区总工会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八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14项整改内容、33条整改任务清单,并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其中,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同时直接承担具体整改任务9项、18条。

(四)确保整改实效

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党组专题整改工作会议后,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中的清单内容,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现已全部完成。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废止、修订或新制定了22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

1、群团工作政治引领乏力,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

1)对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认识不到位。

一是切实摸清底数。2月28日制定了《新会区总工会关于开展工会工作大调研的实施方案》。要求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提交一篇与职责分工有关的调研报告,已向职工发送调查问卷1500份,并在3月18日和4月1日由分管领导带队基层建设部4人到大泽、司前基层工会召开座谈会,两场座谈会共45人次,会上听取了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23条。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的调研》《新会区第三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的初稿;二是发挥纽带作用。4月2日制定了《新会区总工会“大宣讲”“大宣传”实施方案》,45日,在区妇幼活动中心组织了一场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宣讲活动,从大湾区建设的目标、意义等出发,引导广大职工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投身大湾区建设,300多名基层工会职工参加,会后职工群众普遍认为要为大湾区建设发挥自己的作用;三是提供全方位普惠服务。2月22日制定了2019年新会区总工会工作清单》,围绕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全区工会工作细化成12大项31个具体目标,坚持做优做强“四季帮扶”“午餐关爱”“女工关爱”“职工子女夏令营“相约葵乡”等传统特色品牌,创新“最美职工”“优秀职工”评选、“错时服务”、户外职工小休站建设等品牌服务。目前有18项工作正在开展,加强了与各镇(街、区)总工会的联系,加大了推动基层工会建设的力度,提升了职工群众对工会的认知度。

2)职工维权工作边缘化,推诿,没有切实解决职工实际问题。

一是4月10日下发了《关于成立新会区各镇(街、区)总工会劳动争议义务调解员队伍的通知》,文件包括《新会区总工会劳动争议义务调解员制度(试行)》《新会区各镇(街、区)总工会劳动争议义务调解员工作手册(试行)》和《新会区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流程(试行)》,同时制定了《劳动争议信息上报工作规程(试行)》《劳动关系监测分析研判预警制度(试行)》和《处理职工信访诉求分类引导(试行)》。现正在睦洲镇开展劳资纠纷义务调解员规范化服务试点工作,1月至今受理了案件16宗,成功调解13宗,并做好了台账记录,下一步形成经验后将在全区推广;二是严格执行劳资纠纷上报制度,重新规范了台账模式。第一季度,全区处理来访咨询22宗,261人次,做到件件有记录、有答复,有结果,4月电话回访的满意率达100%;三是1月30日制定了《新会区总工会法律、心理宣传进企业活动方案》,根据各镇(街、区)总工会、工委会普法意向反馈情况,安排了14场普法宣传和心理调节讲座,1月18日、3月13日、412日分别在圭峰会城、大鳌中集工会、司前日兴不锈钢工会举办了职工心理健康讲座。3月24日,在睦洲华南光电产业园举行了“新会区总工会职工服务月”活动,主要宣传职工实名制服务、为职工权益维权提供咨询和职工需求登记,现场吸引了6百多名工业园职工群众参与,派发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手册500多份,受访职工表示更深认识了工会,将更多关注工会服务和活动。

3)基层工会形同虚设,作用发挥不明显。

一是加强服务职工队伍建设。2月1日制定了《新会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工作职责》《新会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联络基层工会工作方案》《新会区社会化工作者管理办法(暂行)》,围绕提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业务素养,制定了“一部室一课程”培训计划。今年来第一批14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共访问基层工会78家,收集需求218条,并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培训12场,文体活动15场,有效激了基层工会活力;二是开展示范性非公基层工会建设。按2018年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的维达公司工会模式制定了《非公企业工会工作范本》,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做好非公企业建会的通知》,把维达工会建会经验材料公布在报刊和公众号上,在全区非公企业中引起积极的反响。各镇(街、区)部分先进企业正在按示范性非公基层工会去打造,如江裕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工会、中集集装箱公司工会、新胜日用工艺品公司工会、冠华纺织公司工会等正在区总工会和所属镇(街、区)总工会的指导下开展示范性标准的建设,作用得到发挥,这些企业在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时,获得职工群众好评。

4)职工对工会组织的归属感和信任度逐渐降低。

一是搭建职工文化体育大平台。3月22日制定了《新会区工会活动积极分子队伍管理办法》,以基层工会为落脚点,培育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和基层工会兴趣社团,积极开展职工文体活动,吸引职工来参与工会活动,提升职工对工会组织的归属感。现全区已发展工会活动积极分子兴趣小组21个,会员900多人,开展体育文化活动15场;二是搭建职工业务培训大平台。4月12日制定了《“千名职工技能登高”行动方案》,并与新会高级技工学校达成初步合作意见,在专业类、需求定制类、才艺兴趣类三大版块制定了课题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活动,至4月底有2百多名职工报名参加;三是开展“会员实名制”工作。2月28日制定了《关于开展新会工会会员实名制工作的方案》,通过实名制活动,至4月底共录入新会区基层工会692家,职工会员97533名,通过实名制系统平台录入工作,新掌握了文体积极分子226名,有112名职工符合江门市困难职工建档立卡标准。今年来,通过系统推送了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服务的宣传,吸引了1098人参与;通过在系统上收集职工意见建议,分别在圭峰会城、睦洲、司前、崖门举办了法律培训、羽毛球赛、摄影比赛和心理讲座共7场次,让职工享受“一回工会贴心服务”,增加职工对工会组织的信任感。

2、班子成员担当精神不足,未形成坚强合力。

5)大局意识不强,副职领导事无大小都要请示,有守摊子思想,履行职能片面化,甚至出现互相推诿现象。

一是由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被谈话人表示接受意见并将检讨自己不足并加强与其他成员的沟通交流,通过主动作为互补短板;二是认真组织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利用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组织专题学习5次,认真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了区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市总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通过学习,进一步锤炼了班子成员党性,树牢了“四个意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得到提升;三是重新调整班子成员分工,2月细化了2019年全区工会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各部室及分管领导的责任,至今没有发现责任不清的情况,班子成员也没有发生互相推诿,事无大小地请示的情况。

6)班子成员沟通协调不足,执行力差。

一是2月20日修订完善了《新会区总工会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暂行)》《新会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制度(暂行)》,严格按照规定召开党组会、主席办公会和部室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各时期全区工会重点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备案。自整改至今共召开研究会7次,如研究了新会区总工会资产管理办法、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暂行管理办法、职工素质提升经费补助方案等,会前、会中、会后各参会成员提出了修改意见共17条,加强了沟通协调,完善了制度方案;二是2月22日制定并下发了《2019年新会区总工会工作清单》,将市总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并明确目标措施、责任人、责任部门、完成时限,至4月底12大项工作里的31小项的工作已启动了18项工作,如对“大宣讲、广宣传”“户外职工小休站建设”“职工服务中心错时服务”等工作,分管的班子成员能互相协调、互相合作,有条不紊地推进。

3、意识形态责任意识淡薄,政治学习“走过场”。

7)贯彻落实意识形态责任不足,缺少相关分析研判记录,缺少对工会活动跟踪监控,缺少对广大职工思想动态掌控。

一是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利用主题党日、中心组学习等,学习传达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等,不断用科学理论武装干部职工头脑,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坚持开展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度,自巡察以来召开区总机关及镇级总工会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和学习会议3次,参与研究学习100多人次,布置各部室分片对联系的镇(街、区)的基层工会职工群众意识形态进行研判监控,如在分片的基层工会微信群内监管言论,并每周检查基层工会或所属企业的公众号、订阅号,确保所发布的内容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切实强化对职工意识形态的掌控;二是2月22日制定并下发了《2019年各镇(街、区)工会重点工作考核方案》,将职工意识形态掌控纳入其中,要求镇(街、区)总工会对职工群众意识形态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明确镇级总工会主席作为第一责任人,每季度要向区总工会汇报意识形态建设情况,压实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目前各镇级总工会主席向区总工会汇报了共12次。

8)网评员队伍建设没有得到足够重视。

一是规范“两微一网”管理。3月5日制定了《新会区总工会微信公众管理办法》《新会区总工会网站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工会各网络平台宣传方向和目标,实施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加强对信息发布、内部简报的审查。自办法实施以来,所有内容分布遵循三审:编辑为一审、所属业务的部长为二审、分管领导为三审,至今没有出现发布失误等问题;二是3月20日组建网络舆情监测观察员队伍,由各镇级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以及在各条战线如大中小型企业工会、机关单位工会、教育系统工会的工会骨干组成,共45名,负责对涉及本单位或领域的网络舆情监控和引导。在3月25日组织各观察员召开了会议并下发了通知,要求每半年书面汇报一次职工群众“呼声”情况。

9)对政治学习和党性锻炼不够重视。

一是由常务副主席对政治学习不重视、学习心得涉嫌抄袭的3名同志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端正学习态度,加强理论学习,该3名同志对此行为作了检讨,加强了学习,每人提交了个人自我批评材料各一份;二是3月28日制定了《新会区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专题学习计划》,班子成员每月至少开展学习1次,巡察整改以来开展了3次学习,主要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暨全国两会精神等内容,充分发挥了领学促学作用,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加强对学习的检查督导,建立理论学习检查登记表,在4月上旬,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进行了检查,常务副主席对全体干部个人学习笔记本集中进行了检查登记,并对第一季度检查情况通过单位的公告墙进行公示,从检查情况来看,全体干部职工的笔记记录齐全,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有所增强。

4、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决策随意性大

10)多项重大决策没有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研究决策不规范。

一是强化党组领导核心职能。2月18日修订完善了新会区总工会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暂行)》《新会区总工会“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暂行)》,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党的建设等事项,都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断增强党组的领导力、凝聚力、号召力;二是规范了党组议事决策程序。会议决策前,先充分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党组书记最后发表个人意见,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如发生意见分歧,且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暂缓作出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再议。自整改以来召开了4次党组会议,会议研究了9项“三重一大”事项,均严格按照议事程序抓好落实;三是3月5日修订了机关公文处理制度。规定涉及“三重一大”的文件,必须送达领导班子成员传阅。至今共送达的15件,都严格执行该制度。

11)临时动议多,会前沟通不足,酝酿不充分,表决随意化。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3月2日修订完善了《新会区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制度(暂行)》,明确了主席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行政工作重要事项。3月4日、3月13日、4月11日,先后召开了三次主席办公会,汇聚集体智慧,研究部署了今年的工会组建、维权服务、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二是3月2日规范会议召开及议题征集程序。自整改以来的4次党组会,业务部门收集汇总议题,报党组书记审定后,至少提前二天将开会时间、地点、议题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与会人员,熟悉了解情况,并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参会。召开党组会前,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之间充分沟通协商,交换意见,达成共识。自巡察以来,没有出现临时动议,表决随意化的情况。

12)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

一是2月18日重新调整确定一名党组会议记录人员,并在2月20日邀请了区委组织部干部股的同志对记录员进行了指导培训,对记录样式、程序、注重点等内容进行演示式操作教学,确保会议记录内容和质量;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记录本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专人保管,严格保密的要求。

(二)对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

5、党组织建设流于形式。

13)党组织设置不合理。

立改立行,于3月下旬向区直机关工委报请示,经批准后撤销工人文化宫党支部,并已完成原工人文化宫党支部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迁移工作。

14)“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

一是整改以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等党内制度,坚持以上率下,从党组成员做起,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整改至今共开展了4次组织生活会,由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常务副主席讲党课2次,内容分别是《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各位参与学习的同志做到真学真懂、学深学透;二是在组织各个党支部开展学习培训,共开展了8场次,培训主要内容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等,让党员干部养成自觉学习习惯并确保重大决策重要思想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三是3月28日制定了《新会区总工会机关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统一党员学习记录本,建立了每月定期检查和党日活动考勤登记制度,规范了会议记录。整改以来对党员学习情况开展检查3次,经检查,均按规定做好记录并齐全,没有流于形式。

15)党费缴纳不规范。

立改立行,2月以来严格按照规定按月准确计算并收缴每名党员党费,对每位党员党费的收缴进行登记并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16)发展党员不规范,资料存在造假嫌疑。

一是立改立行,3月中旬理顺了巡察发现的1名党员档案资料登记日期错误问题,并报区直机关工委审核通过;二是举一反三,对近些年来发展党员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暂未发现有不规范或错误的问题。

17)机关支部党员管理松散,存在“空挂党员”现象。

一是立行立改,原驻村扶贫党员已于3月份结束扶贫工作返回到本单位上班;二是认真执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的意见》,3月25日对在职党员组织关系清理排查,暂未发现类似情况

6、档案管理混乱无序。

18)档案管理人员为编外非中共党员合同工,不符合规定。

一是立行立改,2月18日将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调整为在职在编党员负责;二是对新调整档案管理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3月4日向区委组织部干部股和档案局负责档案业务的同志进行面对面学习,落实档案管理制度要求,提高档案管理业务水平。

19)部分人员年度考核资料不全。

一是立行立改,3月份即补齐了缺失人员的年度考核资料;二是落实《新会区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要求,实行动态管理。3月下旬重新组织对在管人员档案进行了审核,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存在日期登记有误或材料缺失的情况,马上对其更正档案信息如入团申请、合同、学业成绩单等共10份材料。

20)“三龄两历”材料不完整。

立行立改,4月初即补充了“三龄两历”材料不完整人员档案缺少的原始材料。

7、人事安排不够规范。

21)机关与下属单位人员存在混编混岗现象。

立行立改,2月下旬即按照“三定方案”要求将区总工会基层建设部的负责宣教工作人员调回到职工服务中心副主任,整改后没有存在混岗混编情况。

22)公职人员违规担任民间组织法人。

一是立行立改,4月份即停止了公职人员兼职行为,重新报批由编外及社会人员兼任民间组织法人;二是对其他同志在社会组织的兼职行为进行了梳理,没有发现有类似情况。

(三)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的整改

8、履行“两个责任” 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功能弱化。

23)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缺乏深刻认识,没有当成主责来抓。

一是3月1日党组研究制定了《新会区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创新监督方式,班子成员务必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管好分管部(室)的干部,切实做到层层传导压力,责任落实到人。制度建立后,各责任人均能落实责任。;二是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14日制定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监督考核和落实机制。2月15日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负责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9份,另外整改以来党组书记面对班子成员和部(室)负责人开展了提醒谈话12人次,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三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4月19日,全区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召开,部署了全区工会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明确了全区各级工会廉政建设责任要求。40名镇(街、区)工会的参会人员会后自查自纠,得到了警醒。

24)党员干部党规党纪教育缺失,对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不清楚。

一是常务副主席对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学习不认真的3名同志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加强学习,增强学法守纪意识,谈话后这些同志作了检讨,加强了学习,每人提交了个人自我批评材料各1份;二是进一步加强党规党纪教育,4月4日通过分组讨论形式组织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内容,让大家在思想上再次深入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刻认识到在作风建设上谁都不能有例外、搞特殊。

25)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流于形式,谈话提醒走过场。

一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有关要求,重新对在前期谈话提醒走过场人员同志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要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报告事项有关要求,该同志当场表示诚恳接受批评教育,在以后要加强对条令法规的学习,落实好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二是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要求。按期汇报“四种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落实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实践“四种形态”工作情况。整改后向区纪委汇报“四种形态”工作开展情况1次,专题研究实践“四种形态”工作1次;三是将“四种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新会区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切实加强领导监督。整改至今,谈话提醒共20人次,谈话都谈到了点子上,每位干部都认真学习“四种形态”的重要内容,没有出现流于形式的情况。

9、管理不严,作风松散慢作为。

26)制度不落实,日常管理松散。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执行不力,报批程序不严格。

一是常务副主席对落实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人员3名同志进行谈话提醒,被谈话人表示会加强学习,提高遵规守纪自觉性,严格按制度执行;二是细化《关于加强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工作的规定》有关要求,3月2日修订完善了《新会区总工会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登记备案、审批程序、证件管理等具体要求。整改以来干部的出入境严格根据《规定》和《细则》执行,没有出现程序混乱情况,报批不严情况,证件管理也按规范执行。

27)队伍作风不够扎实,分管领导和部门之间合力不足,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

一是认真组织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424日,区总工会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书记带头剖析了党员干部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上研究制定专项整改措施,由常务副主席负责落实,各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谈话,部门之间协作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二是针对对落实党组决策不坚决的问题,时任分管工会组建的领导对基层建设部股长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端正工作态度,制定切实可行方案,推进“百日建会”等相关工作的落实。2018年上级下达58家建会任务目前已完成了54家,剩余4家企业主存在思想顾虑的外资企业未有建会。2月份,指导各镇(街、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进企业筛查出62家百人以上未建会企业3月份制定《关于做好应建未建会企业工作的通知》下发到各镇(街、区)总工会,指导开展建会工作。现各镇(街、区)总工会均召开了未建会企业的建会工作会议,今年以来已建会8家;三是严格干部监督管理。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3月完善了《新会区总工会巡察和暗访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督检查,目前未发现存在问题;四是建立健全了谈心谈话制度,2月份以来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成员谈心谈话20多人次,围绕工作作风转变、工作任务提质等方面做到每人谈话1次以上,并按规定做好了记录。被谈话人员表示更加明确了工作职责,均表态要努力转变工作作风。

10、岗酬不配,滥发年终绩效奖金。

28)一是加强学习,切实提高认识。4月4日,组织班子成员及股级上干部开展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三重一大”等政策规定的集中学习,领会精神核心,杜绝对《关于印发〈新会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社[2013]94号)理解不到位而出现工作失误的情况再次发生;二是严格执行政策规定,落实清理整改。按《关于涉违规发放津补贴有关问题的批复》(新府办复[2018]730号)关于“……对本单位存在的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进行整改,涉违规发放的津补贴项目从2018年1月停发并予以清退。”的工作要求,2018年度起停止以“补差”形式发放事业单位人员的年终绩效工资;三是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薪酬管理制度》,对事业单位人员的绩效奖金、优秀奖金、严格按规定、按渠道、按标准发放。

11、公务接待费用开支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29)一是由党组书记于3月4日对分管财会工作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分管领导3月4日对财资部部长进行谈话提醒,由分管办公室领导于3月4日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被谈话人均表示接受意见并重新认真学习《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二是3月5日修订完善了《新会区总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认真组织了全体人员学习,并将要求在公示栏进行公示,至今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三是3月5日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凡有接待任务提前申报接待事项,具体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并按一事一结的办法及时清理结算招待事项。在报销审核环节严格把关,缺少报销凭证或手续不全的单据一律不报,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各项要求,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问题不再发生。整改至今,未有公务接待活动。

12、政企不分,人员、财务管理混乱。

30)以工人文化宫(民办非企业)名义聘用人员,由区总工会安排使用。

一是立行立改,2月底立即停止了以工人文化宫名义聘用人员,3月1日党组会议研究,按《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将在各部室工作的合同工按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模式,公平公正择优录用为区总工会合同制员工;二是正在争取区委编制委员会的支持,将区工人文化宫转为事业单位,理顺工人文化宫编制问题和长期困扰的政企不分、人员、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现正在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

31)工人文化宫全部经费收支由区总工会统筹、划拨、使用和审批。

立行立改,对工人文化宫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区总工会已暂停审批区工人文化宫全部经费收入,暂时冻结其经费支出,待体制机制理顺后,再按其单位性质严格落实相关经费管理制度。

13、权限不清,变相占用下属单位资源。

32)一是由党组书记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其加强对党纪法规的学习,强化遵规守纪意识,被谈话人表示接受意见并改正;二是立行立改,424日止,清退了由事业编制人员担任的企业主席联谊会民间法人。

14、规则不彰,超额配备公务用车。

33)一是立行立改,2月15日立刻停止了以企业工会主席联谊会名义购买的斯柯达轿车的使用,并已重新进行了价格评估,正与财政局沟通,做好车辆拍卖前的相关准备工作;二是2月下旬认真组织自查,进一步摸清下属单位及主管的相关社会组织是否存在类似现象。从摸排情况来看,暂未发现情况。

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会工作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

落实巡察整改是区总工会党组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深入推进我会党的建设和我区工运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进一步解决好区总工会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带头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始终在政治上、在担当上、在清正廉洁上向中央看齐,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工会各项工作中。

(二)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会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定期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和廉政建设问题的机制。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班子成员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将班子成员参与所在支部活动的次数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通报。拓展党建工作载体,深入开展“三会一课”、领导讲党课、主题党日和模范机关创建等活动,及时掌握各支部的学习情况和党员的思想动态,实现交心谈心、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检查常态化。三是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常态化监督,注重权力约束和风险防控,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宣传活动,使党员干部牢记宗旨、明确红线,坚守底线。

(三)巩固整改效果,着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一是抓好执行落实。加强制度、规定的学习宣传,完善制度落实机制,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执行制度。二是开展督促检查。坚持定期不定期对各室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着重就巡察整改情况、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制度执行情况、财务纪律执行情况和党建、党风廉建设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体检”,抓早抓小,及时将存在的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三是强化考核监督。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的绩效考核机制,重点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履职履责情况和廉洁从政等情况的考核监督,切实增强干部的履职履责意识。要发挥巡察整改工作最大效应,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613940;地址和邮政编码,新会区会城五显路18号,529100;电子邮箱:xhqzgh@163.com。

中共江门市新会区总工会党组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