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3日至8月2日新会区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江门市新会区公有企业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公有企业党工委”)进行了巡察,8月26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在巡察反馈会后,区公有企业党工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区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同时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区国资监管局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各区属公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组成,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强化政治担当,落实责任分工
区公有企业党工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根源,对巡察发现的三大方面10个问题逐项分解细化成20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三)强化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实效
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先后召开巡察反馈整改会议5次(专题研究会议3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2次)对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研讨、协调、督促,对整改措施逐项狠抓落实,对整改的每个问题逐条进行梳理,全力推动自身和各个被巡察企业的整改工作。同时深入各个被巡察企业检查、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督促企业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以有力措施为抓手,扎实推进问题整改
(一)对党的领导弱化问题的整改
1、关于以转发文件的形式代替集中学习,没有系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要求,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的建设讲话精神等重要论述作为党工委会议第一议题及研讨内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区公有企业党工委书记带头通过集中学和自学形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向区属公有企业全体党员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两本书籍,引导基层党员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切实强化“四个意识”。
二是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及学习要求,把每月学习教育内容下发给各区属公有企业党组织,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研讨学习。9月16、17日区公有企业党工委班子成员参加区委组织的《红岩魂--信仰的力量》和《弘扬周恩来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专题报告学习;9月25、26日参加《西柏坡立规矩的当代价值》专题报告学习和党章党规党纪专题党课学习;9月29日组织区公有企业党工委直接管理的下属基层党组织中层以上党员听区公有企业党工委书记围绕“强化责任担当”为主题讲党课;10月10日组织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属下基层党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讲话精神开展专题研讨;10月23、25日根据区委统一安排,党工委委员及属下党总支委员参加纪律规矩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当好新时代合格的党支部书记党课学习;11月20日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委员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并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制定整改落实措施。通过有计划地开展集中研讨学习,有效夯实了党员干部的理论知识基础。
三是依托“学习强国”、“党员e家”等网络学习软件以及红色教育培训基地,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采取自学、集中学习、现场教育学习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加强全体党员对先进典型等的学习。9月3、5日分别组织属下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员、党务工作者等共60余人到深圳《大潮起珠江》图片展开展现场教学活动,学习广东改革开放40年的壮阔历程和辉煌成就;10月10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属下公有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参观纪念周恩来总理视察新会图片展览馆,加深对广东经济发展文化以及地方政治历史文化的发展学习;11月7日组织党员代表共10人观看《铁骨丹心林基路》话剧。通过一系列的现场教学、警示片、话剧观看等教育学习活动,丰富了学习形式,大大提高了党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2、关于主要领导抓党建精力不足,落实国企党建“四个坚持”有差距,在推进全区公有企业党建工作、加强党的领导方面存在认识不足、措施不到位、指导监督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区属公有企业领导班子到期换届及建立新支部,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属下水务公司、基业资产公司、银海发展公司等区属“一级企业”均已全面落实企业负责人“一岗双责”,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兼党组织书记,全面建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针对下属企业发生的主要负责人违纪违法案件,及时调整企业党组织人员,确保党组织正常领导公司业务运作。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9月19日由区公有企业党工委书记带队,对属下六家区属公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建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谈心谈话等方式重点了解区属公有企业在党的建设、人事管理和企业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及急需解决的问题等方面的情况,为今后如何加强区属公有企业党建工作夯实基础。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2月5日下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工委委员对巡察问题进行查摆对照、自我剖析,并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迅速形成基层党组织系统上下联动,立行立改。结合主题教育,区公有企业党工委积极组织基层党支部开展“五个一”活动。基层党支部书记轮训60人次,属下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共11次,党支部书记向所在党支部党员报告学习体会共11次,组织党员参加志愿服务共4次,为群众办实事好事5次。
3、关于落实上级重大部署不力,完成《全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措施清单》不到位整改情况:
10月21日,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对属下区属企业基层党组织落实区国企党建重点措施清单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各区属公有企业对照清单要求进行全面摸查,并要求党组织上报自查报告,截至11月22日,六家被巡察企业已完成重点任务措施共75条,完成率达到85%。六家被巡察企业在巡察后均已将党建工作加入公司章程,并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登记手续;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结合各企业实际,水务公司由董事长担任党组织书记,基业、市场物业站、路灯所、电影公司党组织书记由企业一把手担任;健全党组织议事决策机制,路灯所、市场物业站等分别在9月和10月迅速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报备区公有企业党工委,严格落实民主集中议事制度,坚持做到先党内后提交;水务公司、基业公司、路灯所、市场物业站均按照现有党员总数1%的比例核定专职党务工作人员。
4、关于没有将自身实际职能与意识形态工作结合起来,体现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工作特色,同时未有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文件问题整改情况:
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建工作考核方案,督促各区属公有企业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并每半年向区公有企业党工委报送落实情况。截止至10月底,基业公司已制定基业党总支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以及意识形态研判制度,印发至属下各基层党支部(含被巡察企业市场物业站、电影公司等)要求其严格执行,并与9个在职党支部书记签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拧紧了党管治党的“螺丝钉”;10月21日,水务公司也印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成立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小组,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对重大事件加强把控;9月25日,区路灯管理所也制定了意识形态管理制度并于10月21日组织党员召开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
5、关于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力度不足,没有形成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度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各区属公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学习传达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不断用科学理论武装干部职工头脑,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9月26日,基业党总支结合主题教育,丰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在职党员观看《我和我的祖国》,进一步提升党员的爱国意识;10月14日,水务公司邀请区委党校副校长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解读”进行授课,并且在学习会上,中层以上干部代表和党员代表对学习发表了心得体会,加强了中层与基层之间对学习理论意识的交流。二是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起,建立每半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制度,对区属公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确保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的落实。2019年12月25日前,下属各区属公有企业已向区公有企业党工委提交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6、关于对所负责企业的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指导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培训。9月29日,举办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培训班,邀请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对属下公有企业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共70人进行意识形态培训,加强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认识,提高政治意识和政治敏感性。基业公司已于10月中制定《新会区基业经营有限公司党总支意识形态研判制度(试行)》。二是对区属公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意识形态工作给予指导。11月7日,针对电影公司出租场地给港澳人员举办大型粤剧表演活动,区公有企业党工委组织基业公司、电影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召开会议,进行意识形态研判,研判会上指出对于粤剧文化交流及发展,区公有企业党工委表示支持,但活动由于涉及境外人员参加,并且鉴于今年香港局势不稳定,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报备。其次,还对电影公司发出意识形态工作提醒,并敦促基业公司、电影公司严格执行意识形态相关制度。
7、关于对基层党组织督促和指导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检查。自巡察整改以来,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分别于10月21日、11月1日下发《关于开展区属公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摸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党费收缴问题自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制度自查的通知》,要求各区属公有企业党组织对全区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及党费收缴、制度制定等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截至11月22日止,各区属公有企业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各被巡察企业共新建制度34个、修订制度16个。二是开展党建工作检查。9月19日,由区公有企业党工委书记带队,对属下六个区属公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开展了日常党建工作检查。通过听取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汇报,翻看各区属公有企业党组织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会议记录本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不足的地方要求各区属公有企业党组织立行立改,进一步规范日常党建基础工作台账。基业党总支于9月24日审议通过2019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党建工作考核方案》,30日分别与基业属下各基层党支部(含市场物业站党支部、电影公司党支部)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9月下旬,区公有企业党工委通过党建工作微信群再一次发出“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规范格式,要求属下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规范格式进行记录,并要求详细记录各班子成员对各项议程的讨论过程及表态性发言,对此项于12月底进行年终考核检查。此外,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引领各基层党组织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以红色基地、图片展等现场教学,观看专题节目《榜样4》,开展集中研讨和义工活动等多形式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大大提高了全体党员的互动性和积极性。
(二)对党的建设虚化,政治担当意识不强,主责主业马虎应对问题的整改
8、关于公有企业普遍存在政治和业务“两张皮”现象,“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学习和理论武装。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9月17日组织区属公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中层以上党员干部共46人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会议;10月10日,组织区公有企业党工委下属公有企业党组织班子成员共32人学习《习近平关于国有企业党建重要论述》,并由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委员分享学习心得。二是加强对下属6家区属公有企业的党建工作考核,把制度建设、换届选举、发展党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工作台账、党费收缴、党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经费保障等共十项内容纳入党建考核指标,提高党建考核在企业年度经营考核中的分数占比,使党建工作由软指标变为硬约束,督促企业领导班子围绕生产经营强党建。巡察意见反馈会后,水务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起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并筹备于2020年上半年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保障职工参与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制度。10月17日,结合主题教育,基业公司党总支围绕公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主题开展研讨交流,力求把个人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切实通过党建推动业务,促使党建和业务工作双融合、双促进。三是完善工作机制,狠抓落实。党委会研究决定,每半年听取直接管理的区属公有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党建工作专项检查。12月31日前,党工委属下的六个基层党组织,包括基业党总支、水务党总支、勘测院党支部、检测站党支部、路灯所党支部、银海联合党支部均已提交2019年党建工作报告、2020年度党建工作计划、2019年度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报告及述责述廉报告。党工委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相关通知要求,定于2020年2月上旬开展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属下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会议,进一步加深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引领党建能力的了解以及加强对党建工作经验的总结与交流。
9、关于未对公有企业党建工作开展专项考核,“企业党建”在公有企业年度考核中占比较低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改变过去对企业党建考核简单化方式,将党建工作考核分成制度建设、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工作、“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工作台账、党费收缴管理、党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经费保障等十个方面的内容并进行细化,并在12月27日至31日根据《新会区属公有企业2019年党建工作考核方案》对下属六个基层党组织(水务党总支、基业党总支、规划勘测院党支部、检测站党支部、区路灯所党支部和银海发展公司联合党支部)的党建工作开展实地考评。在考评中检视问题并即时反馈给企业基层党组织,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立行立改。考评中发现各企业党组织议事制度尚未建立,“三重一大”没有结合企业实际按事项、金额制定清单和明确公司、上报区国资监管局等分级审批权限,其他各项管理制度尚未完善等;“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台账过于简单,没有做到详细记录等问题。通过考评,进一步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指导,明确了工作方向、要求等,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企业要立刻对企业的各项制度进行完善修订,分清权责,理顺分工;对尚未整理完善的党建工作台账必须做好整理,分档存放。同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需结合考核反馈问题对2020年的党建工作进行研讨,制定工作要点。二是经9月区公资委会议研究,2019年对区属公有企业的综合考评中党建考核分值由原来的15分调整为20分,并严格按照《新会区属公有企业2019年党建工作考核方案》进行考核。通过12月底的考核,经统计,按党建占分20分计算,水务公司12.76分、基业公司14.60分、银海公司14.42分、路灯所14.6分、规划勘测院11.2分、工程质量检测站15.16分。以上分数结合业务考核分数已于1月15日经区公资委会议进行进一步审议核定,加强审核把关,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精神,并将考核结果通报至属下各企业党组织,督促属下各公有企业党组织根据考核结果进一步制定完善各项制度,工作台账等;今后,将逐年提高党建工作考核在企业负责人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中的分值占比,促进企业切实抓好党建工作。
10、关于对公有企业“三会一课”制度不健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流于形式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日常检查。9月19日通过调研走访,对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指导工作,再次明确各基层党支部要坚持做好“三会一课”,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要求各区属公有企业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各区属公有企业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先党内后提交”的程序前置研究讨论“三重一大”重大事项,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出决定,把党建工作融入生产经营中。自巡察开展以来至今,被巡察的六间企业均已制定企业“三重一大”制度或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重大事项决策。同时,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向各区属公有企业党组织下发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记录格式。经抽查,基业党总支和水务党总支基本能按规范格式进行记录,并详细记录各班子成员对各项议程的讨论过程及表态性发言,规范记录得到较大的改善。二是12月27日至31日,根据《新会区属公有企业2019年党建工作考核方案》,对照基层党组织报告情况,对下属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进行实地考评,并在1月8日党工委会议里向党工委各委员通报考评中发现的问题和考评分数。
11、关于对党务工作者“兼职化”“业余化”问题突出,党建工作滞后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区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及结合党工委每年的工作计划,明确每年对下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骨干至少开展1次集中培训。8月中旬,根据组织部工作安排,组织水务、基业党总支党务工作者在双水党校参加2019年发展党员及党费收缴工作培训班;10月23日,基业党总支组织属下基层党支部组织委员等共18人前往司前镇党校、江门党群服务中心学习,观看江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进事迹报告会和进行党史学习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10月31日,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委员共22人观看大型文献纪录片《我们走在大路上》等。通过多途径进行学习培训,切实提高了党务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增添工作动力,达到学以致用、理论和实践相融互促,达到提能增效的目的。二是严格要求各基层党支部按现有党员总数1%的比例核定配备至少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结合企业的自身实际情况及党员数量,基业党总支、水务党总支、市场物业站党支部均已按照比例配备1名专职党务工作者。对于党员人数少于10人的党支部,如路灯管理所党支部、电影公司党支部、检测站党支部等均由组织委员或中层以上党员负责党务工作。
12、关于对不重视党员培训教育,党员管理经费使用不规范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党工委2019年工作部署,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委员以及属下区公有企业中层人员通过参加现场教学以及听取经济报告会等活动,学习《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主要内容,结合2019年广东经济形势,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为契机,进一步学习将宝贵经验运用到我区公有企业经济发展中。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员进行研讨学习并开展红色基地现场教学,使党员领导干部感受到生动而深刻的革命传统洗礼,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三是除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制定党员培训计划外,还督促企业结合“三会一课”和企业自身实际,树立企业抓党员教育的观念,建立一级抓一级的党员经常性教育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在整改期间,基业党总支及属下各基层党支部安排和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教育89次,累计教育人次1033人次;10月8日,基业党总支集中组织基层支部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1月1日,组织全体在职党员观看法治教育电影《特别追踪》等,累计加强教育276人次,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守法意识。水务党总支在巡察整改期间,向全体165名党员发放《新中国面对面》、《党内学习应知应会知识汇编》及《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并组织党员学习《水务先锋--江门市优秀共产党员郑振明之先进事迹》,加强党员对理论知识及先进党员模范学习,扎实党务知识基础,逐步提高党员思想觉悟。四是对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党员管理经费账户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发现在2016年公有企业党工委设立党费账户时,原基业党委(未成立公有企业党工委时,由基业党委代管区公有企业党支部党建工作)把党费结余划入党工委账户,但未区分明细专项经费,现经对照原基业党委提供的2006年至2016年月党费收支明细反映,结余党费款里包含未上交党费,根据审计意见,按相关规定作补缴至区委组织部处理,不作党费留存。另外,根据审计意见,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待更换统一信用代码证后将开设党费专户,严格按照党费使用规范开支党费。
13、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指导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资料不完整,流程不规范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8月中旬,根据区委组织部工作安排,水务公司及基业公司党务专职人员参加区委组织部关于发展党员及党费收缴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工作水平。二是严格按规章制度发展党员,并严格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前置政审。2019年经党工委批复的入党积极分子17名,其中1名因10月涉及严重违法问题,党工委决定撤销其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资格,至11月下旬,2019年备案入党积极分子16名;2019年预备党员转正共9名,2019年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共6名;对以上人员由基层党支部、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层层把关,严格审核发展党员流程和发展党员资料。三是结合企业党建考核检查,对区公有企业党工委下属企业党组织2019年发展党员,包括预备党员转正和新发展预备党员等进行资料检查。对照《发展党员档案审查表》共43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查。审查的9名转正党员和6名新发展预备党员资料基本完整,各基层党组织能认真落实做好发展党员各项工作。
14、关于对公有企业党费收缴不规范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下属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党费收缴规定,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教育引导党员按照党章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缴党费,履行党员义务。自巡察整改意见反馈后,属下所有党组织对党费不规范收缴立行立改,均已对2019年党费收缴进行核查,对四舍五入造成少缴部分按规定做好补缴工作。二是根据巡察反馈意见,11月1日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印发通知要求下属公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对2018年、2019年的党费收缴进行全面自查,规范填写党费年度收缴登记表,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收缴,10月8日,水务党总支印发《关于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给基层党支部,要求所有党支部重新计算1至9月党费缴纳基数,并于10月10日前完成少缴部分收缴工作,10月份严格按规定每月收缴党费,并及时把收缴党费上缴区公有企业党工委。截至10月31日,区公有企业党工委下属基层党组织已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完毕。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严重虚化,管党治党出现宽松软
15、关于对公有企业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区公有企业党工委监督责任不到位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强化公有企业党工委及属下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0月23、25日根据区委统一安排,组织党工委委员及属下党总支委员参加纪律规矩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当好新时代合格的党支部书记党课学习;11月20日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委员集中学习党章党规,并围绕党章党规找差距。通过集中研讨学习,进一步提高企业负责人政治意识。二是加强监督检查。10月16日,区公有企业党工委与区纪委监委驻新会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一同到基业公司、电影公司检查巡察整改情况,并对巡察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明确要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截止至11月底,基业党总支已完成整改事项共29个,公司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13项,下属板块及运营企业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19项。三是通过制定印发《区公有企业党工委2019年党建考核方案》,完善党建考核机制,对照《全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措施清单》,督促企业把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相结合。按照区公有企业党工委的工作要求,六家被巡察企业均认真对照《全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措施清单》,根据企业实际,对尚未完成的项目填写措施落实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等。四是结合水务公司案件,2020年1月10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属公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人员范围及管理要求,要求各公有企业及委托管理部门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进行全面摸查,填写《新会区属公有企业工作人员出国(境)证件报备登记表》及建章立制,加强审批制度,严格证件管理,进一步规范区属公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出国(境)审批手续。五是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纳入2019年度党建考核,明确各企业要制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并根据领导分工调整及时修订。结合年终党建考核,水务公司、基业公司、银海发展公司、工程质量检测站、区路灯所、规划勘测院等6所企业基层党组织均已于12月25日前根据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开展落实情况提交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六是建立指导监督机制,加强对区属公有企业党建工作指导督促。从2020年起每半年对下属公有企业党建工作进行抽查并将存在问题及时反馈企业并督促整改,藉此不断提高区属公有企业党建工作水平。
16、关于对公有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整改情况:
一是10月21日,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对下属公有企业印发《关于开展制度自查的通知》,要求区属公有企业开展制定摸查,并要求企业对制度制定情况进行汇总报备,截止11月22日,各被巡察企业共新建制度34个、修订制度16个。分别针对党务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工作、考核工作、资金管理、工程管理等方面制定和完善,发挥有效作用。二是基业党总支根据谈心谈话实施办法、谈话提醒实施办法、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制度的制定落实,自巡察反馈后,累计开展谈心谈话43人次,谈话提醒15人次;同时,还根据重大项目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属下各运营单位在工程启动前均成立专责小组,加强对拟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质和资格审核。三是水务公司于9月30日印发“三重一大”制度,并严格执行,对企业所有重大事项进行民主讨论决策,严格做好先党内后提交;水务公司新董事长上任后,根据区企业党工委和国资监管局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对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正在结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研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四是2019年12月底,区公有企业党工委结合2019年党建考核检查,对下属企业的各项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对制度不完善的地方提出了修改建议,明确各单位需在2020年结合单位实际按事项、金额修订“三重一大”制度及其他各项制度,并将在2020年4月前检查落实情况。五是区国资监督管理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区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研究拟订《关于深化区属公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以及四个配套制度,包括:《新会区区属公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新会区区属公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新会区区属公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新会区区属公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这些制度已于2019年10月经区委常委会和区府常务会议审议同意,并以区政府名义报江门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预计将于2020年第一季度批复同意。这项改革制度的实施,将进一步健全区属公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区属公有企业负责人责任,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进一步规范建立与区属公有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的薪酬分配方式,促进企业负责人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六是企业党工委和国资监管局今后将切实抓好区属公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和相关配套制度的实施执行,主要包括:(1)抓好对各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综合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完善每年《目标责任书》的各项内容下达和年终考核,建立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企业经营业绩指标和执行对关键环节、关键领域的监督机制进行审计,如开展对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股权收购、资产出让、财务收支、经营效益等方面审计,按审计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分的一部分依据,以加强对企业经营效益的监管;(2)对党建业务和其他非经营类的考核指标,由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和国资监管局按照各级的年度工作要求进行考核。七是根据《全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措施清单》等规定,加强与区审计局等监管部门协调沟通,配合抓好对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八是根据《公司法》和企业章程等规定,进一步抓好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实施,建立健全包括企业监事与内审、财务、人事等监督的协同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部门和个人的权力运行,落实将执行情况上报制度。
17、关于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问题整改情况: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区委巡察反馈意见问题一并纳入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研讨对照内容,于12月5日召开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民主生活会前期资料准备。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坚持严字当头、坚持问题导向,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的态度,深入调研,深入对照,深入整改,切实将民主生活会开实、开好、开出成效。一是精心做好准备。通过精学、广听、细照、深谈等方式,认真做好听取意见、对照检查、谈心交心、撰写材料等会前各项准备工作,共征集了党员领导干部、党员、群众等各方面对区公有企业党工委领导班子意见建议5条,对班子领导成员意见建议4条。二是用心开好会议。2019年12月5日,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带头查摆了突出问题,对问题主动认领、主动担责;班子其他成员逐一作了对照检查,对号入座、勇于领责。三是专心做好整改。本次民主生活会会前从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干事创业、为民服务、清正廉洁等方面进行查摆,班子共检视问题10个,党工委逐条进行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制订了领导班子和个人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紧扣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动真格、出实招、抓落实,确保主题教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18、关于纪工委监督力量不足,造成监督责任虚化弱化问题整改情况:
在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尚未出台前,纪工委仍立足主责主业,做实做细监督工作。同时,区公有企业党工委与区纪委监委驻新会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密切联系,在巡察整改期间与纪检组人员一同到基业公司、电影公司检查巡察整改情况;同时,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主题教育开展,加强企业党员干部政治思想认识。9月29日组织下属企业包括水务公司、基业公司、银海发展公司、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规划勘测院、路灯所等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观看区纪委监委制作的纪律教育片。其次,9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区属公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员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培训,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自律意识。
19、关于对党员管理教育缺失,基层党组织党员法规意识淡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9月与10月期间已为全体党员征订《学习纲要》、《论述摘编》等多种党刊,加强党员理论学习。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做到知信行统一。其次,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党员结合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开展,对党的十九届四次全会、加强国有企业党建等重要会议精神开展学习交流。党工委属下各基层党组织均于12月20日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各基层党组织均能认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领会《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规等,筑牢思想基础。另外,还按照组织生活会的相关要求,进行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的谈心谈话,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紧扣问题开展检视整改。二是9月29日组织下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企业党员干部政治思想认识。三是9月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多次组织区属公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员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培训。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通过驻足观看、聆听讲解,深入学习,进一步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提高党员党性修养,补足了精神之“钙”,时刻牢记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将革命精神融入到实际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四是于9月、10月主题教育期间,落实各基层党组织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观看警示教育片、法治教育电影等,增强全体党员廉政意识。
20、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以文件指导为主,并无结合实际抓落实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区属公有企业党建工作情况,根据《新会区属公有企业2019年党建考核工作考核方案》,12月27日至31日,联合区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根据方案对下属公有企业党组织逐一开展年终党建工作考核。通过考评,进一步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指导,明确了工作方向、要求等,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企业要立刻对企业的各项制度进行完善修订,分清权责,理顺分工;对尚未整理完善的党建工作台帐必须做好整理,分档存放。二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9月19日到下属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调研;10月底对下属公有企业发放检视问题征询意见表,收到关于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共5条,结合我党工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出的10个问题,已逐条进行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迅速形成基层党组织系统上下联动,完成立行立改事项6个。充分发挥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理论学习、思想、作风建设。12月底,围绕党建考核的开展,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完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规范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强化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根据上级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区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水平。落实下属区属公有企业对《全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重要任务措施清单》的执行情况,对尚未完成任务,企业已制定具体完成时间。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落实各个企业抓好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实施;切实做到反对“四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风廉政纪律。
三、坚持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落实国企党建总要求
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深入实施加强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加强国企党建工作要求,把区属公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打造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政治过硬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安全“防火墙”。
(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压实被巡察企业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整改,继续在组织领导、查漏补缺、攻坚克难、督促检查上下功夫,坚决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工作,加强督促整改,确保巡察反馈的意见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提升区属公有企业党建的助推器。
针对个别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违纪违法问题,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坚决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坚决拥护区委的决定,支持配合纪委监委做好查处和处理工作。二是吸取教训,调整企业领导班子。三是对下属企业进行制度检查,督促企业完善各项制度。下一步区公有企业党工委和国资监管局将密切关注和督促各企业各项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筑牢制度的笼子。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打造高素质区属公有企业干部队伍
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区属公有企业领导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区属公有企业干部队伍;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626513;地址和邮政编码,新会区会城尚志街4号,529100;电子邮箱:xhgzb666646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