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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学习制度

一、区纪委监委机关党委在区纪委监委班子领导下,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对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

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论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新出台的有关党建工作制度等,作为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首要内容。

三、机关党委在每月的党委委员会议上,研究布置当月重点学习内容,结合纪检监察工作,传达学习上级有关领导讲话、文件、会议精神。

四、党支部结合“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研讨,内容可根据机关党委的要求安排,也可根据工作实际由支部书记安排。

五、开展“葵乡清风”纪检监察干部讲坛,由机关干部定期轮流分享工作体会和业务知识,切实提升党员干部业务水平和能力。

六、加强对“区纪检监察之家”政务学习群的管理,由机关干部定期轮流推荐学习文章,党员干部发表“微体会”。机关党委将优秀体会张贴到机关宣传栏,丰富学习形式。

七、党员干部要充分利用工作和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党规党纪,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以及法律、经济和现代科技等知识,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