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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完成反馈

根据区委部署,十四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区委巡察组分别向区纪委监委机关、区人大机关党支部、区政协机关党支部、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政府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区委、区政府领导,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传达了区委书记陈钊在听取巡察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对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反馈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安排,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系统本领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有的政绩观存在偏差,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彻底,一些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有的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坚决,干部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正视存在问题,狠抓整改落实。要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统筹抓好整改落实。党组织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的整改任务,确保反馈问题见底清零。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成果转化,主动把巡察整改与推动本单位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整改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反馈强调,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将进一步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坚决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相关职能部门要用好巡察成果,推动建章立制、源头治理。巡察机构要做好统筹协调、跟踪督促,及时组织对整改成效开展评估验收,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方面处理。